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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室内滑雪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

来源: 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8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天津SNOWWAY滑雪运动俱乐部

雪之道冰雪运动俱乐部

天津燕翔冰雪运动俱乐部

天津滨海新区阿尔卑斯滑雪俱乐部


三、时间地点

第一站:天津燕翔冰雪运动俱乐部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三层中安体育小镇(山姆会员商店楼上)

时间:2024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岳老师18203277477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

第二站:雪之道冰雪运动俱乐部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和道武清体育中心B馆

时间:2024年7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祝老师18920125006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

第三站:阿尔卑斯滑雪俱乐部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市民活动中心六层阿尔卑斯滑雪训练基地

时间:2024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18526835278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

第四站:天津SNOWWAY滑雪运动俱乐部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鲁能城购物中心B1层SNOWWAY滑雪运动空间(超级折扣店斜对面)

时间:2024年9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5620983574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

总决赛:天津燕翔冰雪运动俱乐部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三层中安体育小镇(山姆会员商店楼上)

时间:2024年10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岳老师18203277477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四、参赛单位

天津市各区体育主管部门、冰雪项目协会、雪上项目俱乐部、学校、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等均可组队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五、组别与年龄

甲组: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乙组: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丙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丁组: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儿童甲组: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儿童乙组: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六、竞赛项目

男子、女子:高山滑雪回转项目、单板滑雪回转项目

七、参赛资格

(一)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正式学籍,并持有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运动员允许报名参加比赛。

(二)思想政治进步,品行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院体检合格且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并符合竞赛规定的年龄组别。运动员须持有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适合参加本项目比赛的体检证明,带到赛区备查,如缺失不得参赛。

(三)参赛单位须对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赛事期间参赛运动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四)在比赛期间运动员如出现意外伤、病、残事故,责任由所在代表单位及个人负责,并签署“参赛声明书”。

(五)各参赛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签署“参赛资格承诺书”和“运动员参赛资格承诺书”。

(六)2014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除已经成功注册为2024年度天津市高山滑雪或单板滑雪运动员外,必须参加至少两站(含两站)相应组别室内滑雪分站赛才有资格参加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高山滑雪、单板滑雪锦标赛同组别比赛,比赛成绩不计入锦标赛排名。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方式

请各参赛单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表(见附件)、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天津市学籍证明)、参赛资格承诺书、运动员参赛资格承诺书报送至各分站赛联系人。

由各分站赛联系人将报名表电子版汇总版、参赛声明书、参赛人员一寸照片电子版(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竞赛及群众体育科电子邮箱styjdszxjsk@tj.gov.cn。

联系人:张汝彤

联系电话:84935879转8008

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信息不得更改和补充。

(二)比赛当日检录前进行签到,须交验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中国籍参赛运动员需使用身份证/户口本。港、澳台及在中国大陆合法居住的外国人可使用通行证/护照证件),否则不予参赛,并签署“免责协议书”。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日程:根据赛前报名人数决定具体竞赛日程

(二)比赛规定采用电子定时计数器记录,有效转弯数成绩以电子定时计数感应设备记录为准,成绩有争议时,由两名计数裁判复核,以复核后的成绩为准。若比赛过程中电子定时计数系统出现问题,经调试好后,参赛运动员可在本组别最后顺位出场比赛,已完赛的运动员不再重赛。

(三)回转距离规定:激光线间距200(暂定)厘米。

(四)有效回转:参赛选手滑行需通过设置在场地两侧的激光标线双脚均通过视为“有效回转”;否则视为“无效回转”。

(五)比赛开始后,运动员从激光感应器中间区域出发从第一次切光开始进行计时。

(六)每名运动员滑行一次。各组别依据一次滑行成绩排名。若该组别出现并列成绩时,采用附加赛争夺名次。

(七)比赛滑行过程中,运动员不能借助外力滑行,否则犯规。

(八)比赛过程中如出现运动员摔倒或雪板脱落情况机器将减速停止,摔倒后,运动员在竞赛时间内可以继续滑行并完成比赛(单板选手可以扶杆开始),但是不能重新开始比赛。

(九)参赛器材规定:双板丙组及以上年龄组别雪板长度不短于121厘米(含121厘米)单板不限板长。

(十)比赛时服装、头盔、配饰、雪板、雪杖等装备需符合滑雪安全标准。比赛时禁止穿戴任何电子设备。

(十一)参赛选手在比赛结束后需前往签到处归还比赛号码布。

(十二)竞赛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十、积分办法

参赛运动员在参加分站赛各站比赛时,成绩排名前15名选手将依据比赛名次获得相对应积分,具体比赛积分办法如下: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分站赛各组别成绩排名前3的选手颁发奖牌、获奖证书,4-8名颁发获奖证书;其他完赛选手颁发电子完赛证书。

(二)分站赛各组别成绩前3名自动晋级总决赛。分站赛结束后,各组别积分榜前12名也将获得相应组别的总决赛资格。总决赛各组别成绩排名前3的选手获得总决赛奖牌、奖杯及获奖证书,4-8的选手获得证书;其他完赛选手获得完赛证书。

(三)运动员如违反赛风赛纪等赛事相关规定,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奖牌、奖杯、证书、奖品收回,已结束的相关比赛不再重赛。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装备可现场租赁,自带装备须佩戴国际雪联或国家标准的头盔及相应安全护具。

(二)参赛交通、食宿经费自理。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执行。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由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十四、申诉

如对比赛成绩由疑义,必须在非正式成绩公布20分钟内,由运动员所在队的领队或教练提出申诉,过时无效。凡申诉者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并缴纳人民币1000元申诉费。申诉结果以仲裁委员会裁定为准,如胜诉将退还申诉费,如败诉则不予退还。

十五、赛风赛纪

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扣除奖牌、总分等处罚。

十六、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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