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津体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20-10-27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7]612号)文件要求,现对天津体育学院经营服务性收费新增项目“排球高级教练员培训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的情况,可实名向天津体育学院纪检部门反映问题。
受理单位:天津体育学院
联系电话:022-23012748
附件:天津体育学院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公示.xlsx
天津体育学院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