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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 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青少年体育冬令营活动的通知

来源: 市体育局训竞处(青少处)

发布时间: 2020-12-30

各区体育部门、教育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青少年冬季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丰富寒假期间的健身锻炼活动,大力弘扬“健康第一”的发展理念,普及推广科学、文明、健康的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近视眼、肥胖防控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经市体育局、市教委研究决定在2021年寒假期间协同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青少年体育冬令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深化具有中国特色体教融合发展,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锤炼意志、健全人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完善“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的原则,健全政府引导、社会举办、多元投入、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增加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有效供给,为广大青少年养成终身锻炼习惯打下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

以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积极通过线下并结合线上的方式组织开展寒假期间的训练营活动,丰富青少年假期生活,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因地制宜

根据本地区实际,坚持需求导向,突出季节特点和地方特色,组织开展贴近生活、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青少年冬季活动。

(三)审慎安全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策略。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和具体活动要求,精准防控,确保安全。

(四)广泛参与

广泛动员,提高青少年参与冬季健身活动的热情,尤其是冰雪运动的热情,助力实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目标。鼓励体育社团、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参与组织,在2021年寒假期间共同营造出全社会浓厚的共同关注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

(五)厉行节俭

    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严禁铺张浪费。在青少年冬季活动的内容上下功夫,把每一笔经费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切实享受乐趣、增强体质。

三、活动主题

文明其精神,健康成长;野蛮其体魄,强身健体。

四、活动时间

为广泛发动各单位开展此次活动,满足广大青少年参与冬季体育活动的不同需求,2021年寒假期为集中组织开展“体育冬令营”系列活动的时间。各区体育、教育部门,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相关单位积极广泛开展青少年冬季体育运动,并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有效拓展活动的时空范围。

五、活动形式与内容

(一)冬令营活动期间,我市将组织第七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天津)启动仪式、天津市全民冰雪公开课、《冰雪天津卫》电视栏目等市级青少年冰雪运动的主题活动,在全市掀起青少年参加冬季体育锻炼新热潮。

(二)各区体育、教育部门,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相关单位要根据区域实际、结合自身特点,广泛组织符合新时代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的体育活动,与市级主题活动形成联动和呼应。

(三)各体育场馆和学校等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广大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磨练意志品质,提高身体素质。

(四)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要根据自身承担运动项目的管理职责,注重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形成有计划、有系统的青少年体育技能培养体系,促进青少年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

(五)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为青少年提供体育服务,充分发挥体育行业协会在规范、协调、促进运动项目发展方面作用,积极开展和引导各类社会体育力量为青少年培训服务,传播冰雪运动和科学健身知识。市滑冰运动协会、市篮球运动协会等单位作为试点,积极探索本项目协会及社会和市场认可度高的会员单位或备案单位在冬令营活动期间为青少年提供培训和相关服务信息的发布机制,便于青少年根据自身需求,合理选择、参加体育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按照国家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相关要求以及《天津市体育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通知》和《天津市体育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做好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组织举办赛事和活动,科学研判风险,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青少年健康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冬季体育活动的开展,统筹安排,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青少年冬令营活动,挖掘典型案例和体育故事,营造青少年冬季体育运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受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单位的冬令营活动要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统一使用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视觉标识系统(试行)的通知》和《天津市体育局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规范做好宣传工作。

(四)2020年12月30日,在市体育局官网(http://ty.tj.gov.cn/)公布本年度冬令营期间发布青少年体育服务信息的试点市级体育协会的联系方式。

(五)各区体育、教育部门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2021年度天津市青少年体育冬令营活动计划表》盖章扫描板和电子版报送至市体育局训竞处(青少处)邮箱;及时总结开展冬令营活动有关情况,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有图、有文、有数字、有做法、有经验)盖章扫描板和电子版报送至市体育局训竞处(青少处)邮箱。由市体育局汇总后统一转市教委一份备查。

(六)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体育协会等有关单位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2021年度天津市青少年体育冬令营活动计划表》盖章扫描板和电子版报送至市体育局训竞处(青少处)邮箱;及时总结开展冬令营活动有关情况,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有图、有文、有数字、有做法、有经验)盖章扫描板和电子版报送至市体育局训竞处(青少处)邮箱。

市体育局联系人:吴晓昆  魏军

电  话(传真):23116236

E-mail:wuxiaokun@tj.gov.cn

附件: 2021年度天津市青少年体育冬令营活动计划表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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