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度天津市体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1〕489号)要求,结合我市体育教练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层级
2021年度申报体育系列副高级、中级体育教练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参评范围
(一)按照《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相关规定,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体育教练,以及从事竞技体育项目体育教练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可以参加本市职称评审。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需符合体育系列、层级规定的申报条件,一般每年只能申报一次。
(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在津从事体育教练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均可申报。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申报体育系列职称。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
(四)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保障援派人员、双创人员、科技特派员等享有相应的职称申报权益。体育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可凭持有的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社(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本市进行职称评聘。
三、评审标准
2021年体育系列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天津市关于执行<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的实施意见》(津人专〔2000〕46号)执行(见附件1)。
四、评审方式
2021年体育系列职称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
五、材料要求
(一)单位材料
1. 业务主管部门、职称服务机构向体育系列职称评委会开具的委托评审函;
2. 经主管区、局及相关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构比例表等申报数额核定材料;
3. 单位推荐人员公示情况(包含:时间、地点,有无意见);
4. 单位出具的已完成相应学时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5. 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破格推荐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二)个人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在线填报并生成);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在线填报并生成,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一式15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最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 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论文、业绩证明函、成绩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教练员的论文、著作及科研成果,须经二名以上同行专家鉴定,并写出评定意见。
六、时间安排
(一)公布方案。2021年9月30日前,公布《2021年天津市体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二)开展申报推荐。2021年11月19日前完成。各业务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依据相应职称评审方案,填写《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见附件2),准备对应佐证材料。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推荐申报人员。
(三)开展线上申报。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确定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本人申报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线确认并提交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确认并提交至天津市体育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此后不再接收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四)组织专家评审。2022年1月28日前完成。市体育局开展材料受理、评审会议组织等工作,在收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受理,全部材料受理完成后,于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专家评审会议,专家评审会议召开7日前应完成评审专家在线抽取工作。
(五)公布评审结果。市体育局在评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报告于公示完成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六)获取职称证书。评审结果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职称证书制作。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审系统中获取电子职称证书。
七、公开方式
2021年度天津市体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评审标准、通过人员公示情况通过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ty.tj.gov.cn/。联系电话:23314216。
附件:1.《天津市关于执行<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的实施意见》(津人专〔2000〕46号);
2. 《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