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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命名天津市冰雪运动体育后备人才校园培养基地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1-11-17

为推进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战略深入实施,努力实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目标,进一步落实体教深度融合,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冰雪运动进校园的工作方案》、《天津市普及推广青少年冰雪运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保天津市冰雪运动体育后备人才校园培养基地遴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落实国家政策。学校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全面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有关规定开展体育教学、冰雪运动及与冰雪相关项目工作。

2.纳入发展规划。将校园冰雪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学校分阶段、有步骤的开展校园冰雪运动。

3.健全工作机制。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校园冰雪工作领导小组,有专门的领导负责,定期召开专门会议,指导本校校园冰雪工作的开展。

4.完善规章制度。学校专门制定校园冰雪工作组织实施、招生、教学管理、课余训练和竞赛、运动安全防范、师资培训、检查督导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对广泛推进普及的先进年级及个人制定相关的奖励办法,并且不断完善。

二、条件保障

1.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在核定编制总量内优先考虑冰雪体育教师,至少有两名冰雪专项体育教师或冰雪专职外聘教师。每年能提供一次体育师资参加市、区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冰雪项目培训,学校定期开展体育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体育教师教学基本能力。

2.落实体育教师待遇。体育教师开展体育教学和冰雪训练要按学时计入工作量,每周至少独立或配合完成4课时冰雪项目课程,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保证体育教师在评职优评、绩效工资等方面与其他学科等同。

3.体育经费保障充足。设有充足的冰雪运动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原则上年均冰雪教育经费不低于学校年度经费的5%,保证校园冰雪工作的广泛开展。学校为学生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为学生新增购买运动意外伤害险。

4.场地设施建设完备。冰雪场地设施、器械配备能充分满足冰雪运动及与冰雪相关项目的开展并达到教学标准。

三、教育教学

1.教学理念先进。深化学校体育综合改革,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把冰雪运动作为立德树人的载体,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普及奥林匹克知识,落实奥林匹克教育计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改善学生体质健康。

2.保证冰雪运动时间。按照国家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一定的冰雪运动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少开设2个项目冰雪体育课程,并纳入学校整体课程安排,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冰雪实践或有关知识教学。冰雪体育课程每学期应不少于16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

3.开发相关课程资源。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发和编制冰雪运动校本课程或参照相关冰雪运动教材进行教学,冰雪项目体育教师能够撰写冰雪项目课程教案,实施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冰雪教学和课外活动。

4.营造相关校园文化。经常开展以冰雪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如摄影、绘画、征文、演讲、主题班会等。通过冰雪大课堂、“冬奥知识大讲堂”、校园广播站、校园报等形式,在校园中广泛传播冬奥冰雪知识。

四、训练与竞赛

1.学校成立冰雪运动相关组织。学校有冰雪运动俱乐部或兴趣小组,广纳有意愿、感兴趣的学生参与冰雪运动,学生基本了解冰雪运动知识、基本掌握冰雪运动技能、基本达到全员参与冰雪运动,组建校级冰雪运动代表队,每周组织冰雪项目专项训练。

2.因地制宜的开展科学训练。学校制定有系统、科学的训练计划,逐步提高训练水平,并配备有安全、医疗急救等应急方案。在冰雪项目师资培训、装备器材等业务领域与社会力量广泛合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校园冰雪普及与推广活动。

3.建立健全竞赛制度。学校运动会设置冰雪运动项目,不断完善校内冰雪运动或冰雪为主题的竞赛制度;每年组织校内、校际间的联赛、并主动承办本地冰雪运动或冰雪为主题的竞赛。

4.支持学生发展。支持鼓励有发展、有潜力学生参与社会力量组织的业余冰雪训练、培训和比赛,为学生提高冰雪运动竞技水平和运动能力创造条件,同时,积极向市冬水中心、市各级各类冰雪运动队输送、培养冰雪运动优秀后备人才。

五、政策支持

1.授予称号。对最终申报认定的学校,市冬水中心将命名为“天津市冰雪运动体育后备人才校园培养基地”称号。

2.考核评估,给予支持。对市冬水中心命名为“天津市冰雪运动体育后备人才校园培养基地”称号的学校,按照《天津市冰雪运动体育后备人才校园培养基地评估量化标准》,每年11月底前进行评估,评估考核第一、二档的学校在校园冰雪运动教学、训练和竞赛、师资培训、选送学生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六、工作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天津市冰雪运动体育后备人才校园培养基地申报表》。同时,按照《天津市冰雪运动体育后备人才校园培养基地评估量化标准》进行自评,并于11月24日前将申报表、考评表和佐证材料一同报送至市冬水中心。

2.市冬水中心收到报送材料后,将根据自评结果,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专业论证等综合评审,并于12月3日前,将评比结果在天津市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立超   张汝彤

联系电话:84935879—8008

附件:1.天津市冰雪运动体育后备人才校园培养基地申报表

      2.天津市冰雪运动体育后备人才校园培养基地评估量化标准

      3.天津市冰雪运动体育后备人才校园培养基地考评表

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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