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体育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局党组会同意,现将《天津市体育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按照《市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处室在提请局长办公会、党组会等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处室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体育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处室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公布。
四、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经完成决策的,承办处室应当自目录印发之日起十日内,整理好卷宗送宣教法规处审核;尚未完成决策的,应当自完成决策之日起十日内,整理好卷宗送宣教法规处审核。
天津市体育局
2021年9月14日
天津市体育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 时间安排 |
1 | 制定天津市加快推进“排球之城”建设实施方案(2021-2030) | 训练竞赛处 | 2021年7月 已完成 |
2 | 制定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 群众体育处 | 2021年12月 |
3 | 制定天津市公共体育设施规划 | 计划财务处 | 2021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