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确保北辰区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日前,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四风”典型问题。
1.天津市北辰区原农经委办公室主任倪茂兴违规使用公款支付的电话卡且不如实上报问题。2013年8月至2018年2月,倪茂兴违规使用与本单位固定电话捆绑的手机卡,2018年2月,在北辰区集中开展办公电话(网络)使用及缴费情况专项清查工作中,倪茂兴在明知区农经委存在固定电话捆绑手机卡的情况下,未如实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并让办公室工作人员起草“零报告”并上报。2018年10月,倪茂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中河头村原党总支书记梁兆发履职不力问题。2009年至2014年,双口镇中河头村党员安同余先后建设违法建筑8处,时任党总支书记梁兆发作为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同时梁兆发也存在违法建设行为。2018年12月,梁兆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三街原党总支组织委员张文波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问题。张文波在为韩某某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时遗失重要手续,致使其成为失联党员长达一年之久。2018年7月,张文波被当事人举报后,不能正视工作失误,在为韩某某补办转入手续过程中态度消极,作风简单粗暴,言语不当,未能充分履行基层党组织管理和服务党员的职能,侵害了党员基本权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9月,张文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王庄村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闫磊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5月,闫磊使用王庄村公务用车注册优步约车平台账户,在优步约车平台上接单,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共收入5825.59元,按照2016年油价计算,油费约361.71元,违纪金额总计6187.3元。2018年12月,闫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春节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入脑入心,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见深见实,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上动真碰硬,切实将抵制“四风”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操守。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上述案例引以为鉴、引以为警、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四风”问题的严重性、多样性、破坏性,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确保令行禁止,坚持在作风建设上“咬定青山不放松”。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于近日召开的天津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守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老问题披上“新外衣”的隐形变异,时刻保持严抓的认真、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把纠正整治“四风”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