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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广场舞(健身操、健身秧歌)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组委会

发布时间: 2022-08-30

各市级委、办、局,各区,各行业体协,各高校,各级各类企业及社会组织:

现将《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广场舞(健身操、健身秧歌)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规程规定,积极动员、组织本区、本单位群众踊跃组队参赛,充分展示本区、本单位全民健身工作成果,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的良好氛围。

2022年8月26日


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广场舞(健身操、健身秧歌)

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三、执行单位

天津天奥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健美操运动协会

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

预赛(线上):2022年 9月16-9月19(群众投票、裁判打分)

决赛(线下):2022年9月24日

决赛地点:待定

五、参赛单位

市各委、办、局、各行业体协、区、高校(在职职工)、国有企业(总公司)及外资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1. 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 竞赛分组

1、甲组:16-45岁(2006年12月31日 -1977年1月1日出生)性别不限

2、乙组:46-70岁 (1976年12月31日-1952年1月1日出生)性别不限

(二) 竞赛项目

1、广场舞:包括徒手广场舞、轻器械广场舞

2、健身操

3、健身秧歌

七、参赛资格

凡具有天津市户籍,或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符合所参加项目的运动能力的市民均可在所在单位、所在组织报名参加比赛。

八、参加办法

1、参赛单位填写统一的报名表(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提供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号码、运动员参赛承诺书,按照规程规定的时间报名。

2、运动员代表资格经审核后将在天津市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比赛期间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审查。

3、参赛单位须对参加本届市运会的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运会期间参赛运动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和运动员本人自行负责。

九、报名方式

(一) 参赛全部免报名费。

(二) 请各参赛单位报名、传送视频时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按要求完成报名和上传。(报名表盖章后扫描同时上传)。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表、比赛视频的上传。

(三)报名表及上传视频时间:2022年9月5日-11日过期不允许补报。

(四) 报名要求:

1、严格按照报名表(附件3)内容填写、盖章、上传至报名平台。上传报名表和视频要同时进行。

2、将参赛单位承诺书(附件2)打印、签字、拍照、上传至报名平台。

3、其它报名信息严格按照报名平台要求执行。

(五) 报名人数

广场舞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12-26人(含替补队员2人),参赛队员可兼领队、教练,鼓励男性参加。

健身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18人(含替补队员2人);参赛队员可兼领队、教练,鼓励男性队员参赛。

健身秧歌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报名队员8-18人(含替补队员2人),参赛队员可兼领队、教练,鼓励男性参加。

  1. 参赛人数

广场舞参赛人数12-24人,性别不限。

健身操参赛人数 8-16人,性别不限。

健身秧歌参赛人数8-16人,性别不限。

(七) 视频拍摄要求:

1、视频需完整展示参赛套路,时长以规程要求为准;

2、视频需完整展示全体参赛人员及成套动作,拍摄距离适中,拍摄机位和拍摄角度需保持相对中正,尽量采用俯拍角度,画面覆盖所有参赛人员,避免遮挡、透视、变形或其他影响评判的因素。

3、视频必须连续拍摄,不可剪辑、切换机位和随意增加特效。

4、视频制式要求:画面长高比例建议为16:9,视频画质1920×1080P,压缩视频不超过100MB,视频格式后缀为MP4或者MOV。

5、视频禁止包含与比赛无关的广告内容,各队伍录制视频背景要统一出现“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广场舞(健身操、健身秧歌)比赛”的横幅或背景板。视频开头必须全体队员高喊口号:“运动津城,共享健康”。

6、除比赛背景音乐配音外,视频中不得再出现其他配音或音乐。

7、视频中禁止出现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8、各参赛单位对本单位参赛视频负责。所提交的视频内容应无版权争议,如涉及版权问题由参赛者承担。

(七)线上报名技术咨询负责人:穆雷

咨询电话:18602271957(微信同号)

(八) 广场舞报名负责人:任楠 高旭

咨询电话 13512279597 13116073562 (微信同号)

健身操报名负责人:任楠 欧阳珊珊

咨询电话 13512279597 18622151133(微信同号)

健身秧歌报名负责人:任楠 张凤桐

咨询电话 13512279597 15222038072(微信同号)

十、竞赛办法

(一) 规则

广场舞执行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广场舞竞赛规则》(2018年1月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健身操执行由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全国全民健身操舞评分规则》

健身秧歌执行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健身秧歌(鼓)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018版)》

(二)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16米×16米,标记带宽5cm。(标志带算场地一部分)

(三) 比赛形式

预赛采用线上形式进行,各队通过T5线上比赛平台上传视频。截止报名后进行审核并在天津市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符合要求的视频开始为期四天的线上投票环节,并由裁判团队集中打分。得票率占线上最终评审成绩的10%。

决赛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各项目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参加决赛,队数不足八名,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参加决赛。

(四) 出场顺序

决赛各队出场顺序在赛前领队会抽签决定。

(五)音乐

1、广场舞成套时间为3分30秒至4分30秒;健身操套路时间为3分至3分30秒;健身秧歌成套时间为4分至4分30秒,时间从听到音乐的第一个声音开始,到听不到音乐时结束。

2、音乐文件的格式MP3、MP4。

3、音乐要清晰可辨、具有专业水准。

(六) 参赛要求:

1、音乐由参赛队在领队会时提供给组委会。

2、音乐超时或不足均由裁判长扣分。

3、成套动作不得少于6次队形变化。

4、成套动作不允许有违例动作(软翻、手翻、后搬腿、后桥等)。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项目、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参赛队不足三队(含三队)取消设项,参赛队不足八队(含八队)按实际参赛队录取名次。

2、预赛前八名的队伍参加线下决赛,以决赛成绩为最终名次。

3、各项目、各组别决赛获得前八名奖励的队伍颁发奖杯、证书,获得决赛前三名的队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

十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为加强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各竞赛项目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市运会竞赛组织人员、裁判员、竞赛辅助人员及各参赛单位人员的行为,确保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赛事公平、公正、健康、有序进行,本届市运会将成立专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和反兴奋剂检查部门 (详见有关文件)。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 成立仲裁委员会,并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 所有裁判员,均由天津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四、纪律要求

各参赛单位与组委会之间、参赛运动员和参赛单位之间要签订《承诺书》(见附件)。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扣除奖牌、总分以及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等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五、其他

(一) 赛事中各参赛单位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配合组委会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领队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决赛参赛事宜另发补充通知。

(三)本竞赛规程由竞委会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并实施。

(四)决赛时间、地点、比赛形式视疫情防控形势等突发因素将有所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本赛事已纳入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天津赛区比赛项目,获奖者将同时获得“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获奖证书。

附件 1.参赛单位承诺书

2.参赛运动员承诺书

3.广场舞比赛报名表(徒手)

4.广场舞比赛报名表(轻器械)

5.健身操比赛报名表

6.健身秧歌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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