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三、执行单位
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武术协会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
五、参赛单位
(一)市各委、办、局、各行业体协、区、高校(在职职工)、国有企业(总公司)及外资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二)各参赛单位在各项目中只能选派一支代表队参加。
六、参赛资格
凡具有天津市户籍,或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符合所参加项目的运动能力的市民均可在所在单位、所在组织报名参加比赛。
七、竞赛项目
(一)集体项目
1、八法五步
2、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
3、三十二式太极剑
4、四十二式太极拳
5、四十二式太极剑
6、太极扇
(二)个人项目
1、男子四十二式太极拳
2、男子陈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3、男子杨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4、男子吴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5、男子武式太极拳竞赛规定
6、男子孙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7、女子四十二式太极拳
8、女子陈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9、女子杨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10、女子吴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11、女子武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12、女子孙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八、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队医1名。其中,男运动员5人,女运动员5人。上述人员均只允许代表一个参赛单位。
(二)报项:集体项目每单位限报1项,且男运动员3名,女运动员3名。个人项目各单位每项男、女各限报2名运动员,且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含集体项目)。
(三)运动员报名后,竞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确认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比赛期间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审查。
(四)参赛单位须对参加本届市运会的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全运会期间参赛运动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九、竞赛办法
(一)遵循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2)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完成套路时间的规定:
1、个人项目:裁判长3 分钟鸣哨后即可结束。
2、集体项目:八法五步(3-4分钟),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5-6分钟),四十二式太极拳(5-6分钟),四十二式太极剑(4-5分钟)。
(三)集体项目的规定
集体项目须配音乐(自备)。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出现说唱者,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由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比赛人数不足规定数量则不予评分。
(四)运动员的比赛器械和比赛服装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五)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每增减一个动作或每改变动作一次,均扣0.1分,累计扣分。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六)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到检录处等候,3次检录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六)运动员确因伤病等特殊情况无法参赛时,必须向总裁判长提交相应材料并签字,无故弃权者取消其代表队参赛成绩。
十、录取办法与录取名次
(一)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参赛少于或等于3人(队)取消设项,参赛少于或等于8人(队)按实际参赛人数(队)录取。
(二)为获得各组前八名的选手颁发奖牌、证书;为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队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自规程印发之日起至10月7日。
2、报名网址:tjqztj.justtool.com
3、登录提示:以参赛单位队伍名命名,注册成功后变更登录密码,客服人员联系方式:潘凤玲 18064684229。
4、电子报名表提交成功后,打印电子报名表并加盖公章,邮寄至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顾君虎,联系电话:18602618777。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或拍照),发送至指定邮箱:tjwswsbs@163.com,并标注参赛单位队伍名称。
5、邮寄报名材料时,请一并邮寄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参赛单位承诺书;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免除条款中不得包含武术比赛);
(4)健康证明(赛前15天内的《体检证明》)。
6、各队名称要求在10个汉字以内,对超过10个汉字的队名,组委会有权对其进行删减。
(二)领队、教练员联席会及技术会议另行通知。
(三)报到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为加强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各竞赛项目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市运会竞赛组织人员、裁判员、竞赛辅助人员及各参赛单位人员的行为,确保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赛事公平、公正、健康、有序进行,本届市运会将成立专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和反兴奋剂检查部门 (详见有关文件)。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竞赛所需裁判员,由天津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四、申诉
(一)仲裁的程序和过程将按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最新颁布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12)》中仲裁委员会职责与申诉执行。
(二)参赛单位如果对裁判组判决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运动员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人民币的申诉费。如申诉正确,退回申诉费;申诉不正确的,则维持原判,申诉费不退,作为优秀裁判员的奖励基金。
十五、各参赛单位需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
十六、本竞赛规程由竞委会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七、参赛单位在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十八、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参赛单位承诺书
2.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参赛运动员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