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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举重比赛(青少年组)竞赛规程补充通知

来源: 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举重比赛(青少年组)竞赛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12-08

各有关参赛单位:

因赛事筹备组织工作需要,原定于11月26日-27日举办的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举重比赛(青少年组),经研究决定,竞赛组织相关工作进行如下调整,特此通知。

一、开赛时间、地点

12月10日至11日,在天津市团泊体育中心东C1楼。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12月10日-11日,比赛地点:从天津市团泊体育中心南门进入后前往东C训练馆1楼(相关要求详见疫情防控)。

三、体检证明及保险

各区参赛代表队,按照比赛时间,核实运动员保险日期,无保险证明者,取消参赛资格。

四、疫情防控

(一)根据现疫情防控和体育局要求,本次比赛采取空场比赛管理模式。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同时提交《流行病学调查表》、《每日健康监测记录表》,谢绝有高风险地区旅居经历的人员报名比赛。

(二)比赛期间各代参赛表队负责统一组织教练员、运动员乘坐大巴车,配合安全人员扫场所码、查验24小时内绿色健康码和核酸报告、身份证、参赛证并接受体温检测,只允许秩序册上人员凭身份证、参赛证乘坐大巴车进入团泊体育中心院内,其他无关人员、私家车不得进入院内。

(三)来自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参赛人员不允许参加本次比赛。

(四)现场检测体温超过37.3度或有疑似情况发生,主办单位有权停止其参赛资格,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送往赛场临时隔离地点或医院进行治疗观察。

(四)全程科学佩戴口罩,自备酒精消毒液。

(五)在比赛过程中经专业技术部门研判,存在疫情风险或鉴诊怀疑新冠病毒感染,应立即采取现场控制,对该患者参加比赛活动期间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立即报竞委会、组委会,按组委会要求采取赛事熔断机制。

(六)疫情防控详细方案见《赛事疫情防控方案》。

四、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举重比赛(青少年组)竞赛规程其他内容要求不变。 

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举重比赛(青少年组)竞赛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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