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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轮滑比赛竞赛规程

来源: 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轮滑项目竞委会

发布时间: 2022-12-09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三、执行单位

天津天奥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轮滑运动协会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一)竞赛时间:2022年12月18日前

(二)竞赛地点:

天津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轮滑)

天津南开区博瑞思文化产业园-申雨滑板公园(滑板)

五、竞赛设项

(一)自由式轮滑-速度过桩男子组、女子组。

(二)自由式轮滑-花式绕桩男子组、女子组。

(三)滑板-街式男子组、女子组。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单位

以市各委、办、局、行业体协、区、高校(在职职工)、国有企业(总公司)及外资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名义参赛。

(二)参赛资格

1.凡具有天津市户籍,或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年龄在16周岁至45周岁(1976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

2.身体健康,具备参加该项目的身体条件及运动能力;

3.优秀运动队的现役运动员、市体校学生不得参加本人所注册项目的比赛;

4.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运动员代表资格经审核后将在天津市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轮滑比赛竞委会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比赛期间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审查。

(三)符合参赛条件的运动员由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组委会统一颁发《参赛证》。

(四)参赛单位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市运会期间参赛运动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电子版于报名时报送竞委会邮箱(tjslhxh@163.com),如未办理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各参赛单位要与竞委会签订《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参赛单位承诺书》并与运动员签订《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参赛运动员承诺书》。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扣除奖牌、总分以及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等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轮滑协会制定的《WSSA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2017版》、《中国轮滑协会滑板竞赛规则》和竞委会的相关规定。

(二)参赛选手应出具本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原件。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各组别参赛人数不足三人(含三人)取消设项,各组别参赛人数不足八人(含八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

(二)获各组别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证书。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3日。各参赛单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盖章扫描的《报名表》(附件1、2)、《参赛单位承诺书》(附件3)、资格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竞委会邮箱tjslhxh@163.com。

(二)技术官员在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离会。

(三)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其他参赛费用自理。

十、仲裁和裁判员

(一)竞赛成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比赛所需仲裁和裁判员由天津市体育局选派。

十一、其他

(一)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比赛时间、地点将视疫情防控形势等突发因素有所调整;

(三)联系方式:

轮滑:臧鹏 18612243337

滑板:冯超 13332089082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报名表(轮滑)

      2.报名表(滑板)

      3.参赛单位承诺书

      4.参赛运动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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