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体操运动协会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9日-11日
地点:待定
四、参赛单位
天津市各区、各中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业余体校、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及各级社会俱乐部等,不接受个人报名。
五、组别与年龄
(一)A组:(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二)B组:(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三)C组:(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四)D组:(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五)幼儿组:(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一级规定动作组:(200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六、竞赛项目
(一)竞赛设项:
A组:个人项目:个人全能、个人团体
B组:个人项目:个人全能、个人团体
C组:个人项目:个人全能、个人团体
集体项目:5圈
D组:个人项目:个人全能、个人团体
集体项目:徒手
幼儿组:集体项目:球
一级规定动作组:
个人项目:个人全能、个人团体
集体项目:3球2绳
(二)竞赛内容:
A组:绳 、圈(二级规定动作)
B组:绳 、圈(二级规定动作)
C组:绳 、圈(二级规定动作)
5圈(二级规定动作)
D组:徒手、圈(三级规定动作)
集体徒手(大众艺术体操八级规定动作)
幼儿组:集体球(大众艺术体操十二级规定动作)
一级规定动作组:
个人项目:圈、棒、纱巾球(一级规定动作)
集体项目:3球2绳(一级规定动作)
七、参赛资格
(一)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且符合竞赛规定的年龄组别。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且已完成2023年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的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幼儿组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户口本原件报名参赛。
(三)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本次比赛期间参赛人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四)以学校为单位报名的参赛人员,必须由该报名单位开具参赛人员的学籍证明后方可报名参赛。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要求:
1、领队:1名,负责本次比赛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2、教练员:须有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并由参赛单位审核教练员资格方可报名。
3、运动员:每名运动员只能报名一个组别比赛。各参赛队各组别个人项目限报12人,A组、B组集体项目各参赛队限报5队(每队5-6人),领队会确认5人上场运动员名单。
4、裁判员:每个运动队可报名1名随队裁判员,要求裁判员为2023年度天津市体操运动协会注册的一级裁判员及其以上(参加2023年裁判员学习并通过考核优先选派)。
(二)如运动员因伤不能参加比赛可在已报名的运动员名单内,赛前24小时凭医院证明办理换人手续。
(三)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核准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注册信息,将核准后信息填写至报名表(手写无效)。并在规定时间内以Word文件格式的报名表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782508282@qq.com(联系人:马韬,联系电话:68640559),纸质盖章版报名表原件请于领队会时提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
(四)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交验报名表原件(必须加盖公章)、《人身意外保险》(责任免除条款中不得包含武术比赛,否则无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领队会上未确认报名、未交验合格相关证件、未参加抽签的单位及未提交防疫承诺书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五)领队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各参赛单位于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注册证,向大会报到,迟于此时间确认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七)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体联颁布的《2022-2024年艺术体操评分规则》、中国体操协会颁发的《艺术体操运动员技术等级规定动作2018年版》和《大众艺术体操等级规定动作2018版》。
(二)个人团体:
1、A组:各参赛运动员各完成一项绳、圈二级规定动作,取每项3套(共计6套)最高得分相加为该参赛队伍的个人团体比赛成绩。
2、B组:各参赛运动员各完成一项徒手、圈二级规定动作,取每项3套(共计6套)最高得分相加为该参赛队伍的个人团体比赛成绩。
3、C组:各参赛运动员各完成一项绳、圈二级规定动作,取每项3套(共计6套)最高得分相加为该参赛队伍的个人团体比赛成绩。
4、D组:各参赛运动员各完成一项徒手、圈三级规定动作,取每项3套(共计6套)最高得分相加为该参赛队伍的个人团体比赛成绩。
5、一级规定动作组:各参赛运动员各完成一项圈、棒、纱巾球一级规定动作,取每项3套(共计9套)最高得分相加为该参赛队伍的个人团体比赛成绩。
(三)个人全能
1、A组:每名运动员完成绳、圈二级规定动作,共计2套动作。
2、B组:每名运动员完成绳、圈二级规定动作,共计2套动作。
3、C组:每名运动员完成绳、圈二级规定动作,共计2套动作。
4、D组:每名运动员完成圈、徒手三级规定动作,共计2套动作。
5、一级规定动作组:每名运动员完成圈、棒、纱巾球一级规定动作,共计3套动作。
(四)C组集体
每个参赛集体完成二级规定动作(5圈),共计一套动作。
(五)D组集体
每个参赛集体完成大众艺术体操八级规定动作(集体徒手),共计一套动作。
(六)幼儿组集体
每个参赛集体完成大众艺术体操十二级规定动作(集体球),共计一套动作。
(七)一级规定动作组集体
每个参赛集体完成一级规定动作(3球2绳),共计一套动作。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个人团体
以每队各单项最高3套动作成绩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将E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录取前8名,如参赛不足8队按实际参赛队录取名次。
(二)个人全能
以每名运动员参赛等级项目套数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将参赛等级项目的E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8人(含8人)减2录取名次,参赛不足3人取消设项。
(三)C组集体
以集体5圈得分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以E分高者名次列前。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8队(含8队)减2录取名次,参赛不足3队取消设项。
(四)D组集体
以集体徒手得分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以E分高者名次列前。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8队(含8队)减2录取名次,参赛不足3队取消设项。
(五)幼儿组集体
以集体球得分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以E分高者名次列前。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8队(含8队)减2录取名次,参赛不足3队取消设项。
(六)一级规定动作组集体
以3球2绳得分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以E分高者名次列前。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8队(含8队)减2录取名次,参赛不足3队取消设项。
(七)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最新《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赛事名录》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规定,本场比赛可办理审批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竞赛所需裁判员,由天津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赛事申诉
比赛中若对比赛成绩有异议,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前,以参赛单位名义提出申诉,申诉者只能申诉本单位该项比赛成绩的D分(难度成绩)。凡申诉者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人民币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回,如败诉则不予退还,作为优秀裁判员的奖励基金。
十三、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规定:
为加强体操项目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各参赛单位要与组委会签订《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责任书》和《免责声明》。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以及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等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四、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体育局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并公布实施。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