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委、办、局、人民团体,各区,各行业体协,各高校,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社会组织:
现将《“体彩杯”天津市第九届市民运动会广场舞比赛暨广场操舞争霸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规程规定,积极动员、组织本区、本单位群众踊跃组队参赛,为群众提供丰富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充分展示本区、本单位全民健身工作成果,激发群众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附件
1:竞赛规程
2:参赛声明书
3:报名表
2023年5月15日
“体彩杯”天津市第九届市民运动会广场舞比赛暨广场操舞争霸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事务中心
三、执行单位
天津市健美操运动协会
四、协办单位
静海区体育局
宁河区体育局
宝坻区体育局
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和平区体育局
五、比赛日期及地点
(一)预选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6月
预选赛地点:
1.静海区
2.宁河区
3.宝坻区(含蓟州区)
4.滨海新区
5.和平区(含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津南区、武清区)
(二)总决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9月
地点:待定
六、竞赛项目
广场舞、健身操,两项均为集体项目。
七、竞赛分组
(一)高校组
以各大院校(含学生及在职职工)为参赛单位。
参赛运动员年龄在16-55岁之间(出生日期为1968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二)企业组
以市、区级各委办局、各行业体协、国有企业(总公司)及外资企业等为参赛单位。
参赛运动员年龄在25-55岁之间(出生日期为1968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三)社区组
以街道、社区及其它体育社会组织为参赛单位。
参赛运动员年龄在35-70岁之间(出生日期为1953年1月1日-1988年12月31日)。
八、参赛单位
市各委、办、局、人民团体、行业体协、区、高校(在职职工)、国有企业(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应具有天津市户籍或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3个月以上,符合各组参赛年龄的中外籍人士均可在所在单位、所在组织报名参赛。
2.身体健康,具有所参赛项目应具备的身体条件及运动能力;
3.每一项目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或组织参加比赛。
(二)报名
1.参赛队伍按预选赛统一要求填写报名表,各预选赛报名事宜将通过各区体育局发布。
2.总决赛报名按照参赛资格审查后,在天津市体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实名递交相关书面材料。比赛期间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审查。
3.广场舞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12—26人(含替补队员2人);健身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8—18人(含替补队员2人),参赛队员可兼领队、教练,每队限报两项。
4.广场舞参赛人数12—24人,健身操参赛人数8-16人,性别不限。
5.(1)预选赛报名负责人:
静海区:马老师 咨询电话:13920758976
宁河区:李老师 咨询电话:15900335961
宝坻区:程老师 咨询电话:18920933929
滨海新区:张老师 咨询电话:13920217822
和平区:任老师 咨询电话:13512279597
郎老师 咨询电话:13802116707
(2)总决赛报名负责人:
任老师 咨询电话:13512279597
高老师 咨询电话:13116073562
张老师 咨询电话:15222038072
十、奖励办法
(一)预选赛
可根据各自比赛要求进行录取。
(二)总决赛
1.广场舞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3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16个;健身操设(不含3支)取消该项目比赛。
2.每项目评选最佳人气奖、最佳表演奖、最佳服饰奖、最佳编排奖各2个,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5个、体育道德风尚奖5个,颁发奖杯。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为获奖队伍颁发奖杯、证书。各项目不足8支队伍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不足3支队伍
十一、竞赛办法
(一)规则
1.广场舞执行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广场舞竞赛规则》(2018年1月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2.健身操执行由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全国全民健身操舞评分规则》
(二)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16米×16米,标记带宽5cm。(标志带算场地一部分)
(三)比赛形式
1.预选赛根据预选赛规程各区形式自定。
2.预选赛每站录取前5名、市内预选赛各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进入总决赛。
(四)出场顺序
各队出场顺序在赛前领队会抽签决定。
(五)音乐
1.广场舞成套时间为3分30秒至4分30秒;健身操套路时间为3分至3分30秒,时间为听到音乐开始到音乐停止结束。
2.音乐文件的格式MP3、MP4。
3.音乐要清晰可辨、具有专业水准。
(六)参赛要求
1.音乐由参赛队在领队会时提供给组委会。
2.音乐超时或不足均由裁判长扣分。
3.成套动作不得少于6次队形变化。
4.成套动作不允许有违例动作。(违例动作包括:软翻、手翻、后搬腿、后桥等,详细情况将在领队会上说明)
十二、技术官员
仲裁、裁判长、裁判员及竞赛人员均由竞委会选派。
十三、其他
(一)各代表队要加强对参赛队(者)进行赛风赛纪反兴奋剂教育,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行。
(二)参赛队(者)须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所有参赛者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签字认可《参赛声明书》,比赛中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和参赛者个人负责。《参赛声明书》以参赛队为单位签署(见附件),领队会时上交。
(三)领队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本竞赛规程由竞委会负责解释。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