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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届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

来源: 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6-14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羽毛球运动协会

二、协办单位:待定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第1站:2023年7月8日-9日,地点:蓝星羽篮运动馆;

第2站:2023年9月16日-17日,地点待定;

总决赛:2023年11月4日-5日,地点待定。

四、比赛项目: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五、参赛单位: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区业体校、少年宫、中小学校、体育俱乐部、社会组织、培训机构及天津市青少年羽毛球训练基地等单位。

八、参赛资格:

(一)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且符合竞赛规定的年龄组别;

(二)各参赛单位须对参加本届比赛的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三)天津市青少年羽毛球训练基地须组队参赛;

(四)每名运动员年度内只能代表一支参赛队比赛。如代表不同队报名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运动员参加的所有比赛成绩。

九、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男、女队教练员各1名;

(二)参赛单位每个项目最多可报2支队伍,每队每站可报3-6名运动员,团体不可以更换名单;

(三)各参赛单位于每站比赛开赛前15天,将电子版报名表和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3057532148@qq.com,分站赛每站每个项目最多可报名48支队伍,额满为止(以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张老师24148820;刘老师13212055755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2021》及世界羽联最新修改内容;

(二)比赛由分站赛和总决赛组成,每站根据报名队数进行分组循环和淘汰附加赛;

(三)团体比赛每场3局2胜21分制,30分封顶,每名运动员每场团体比赛只能出场一次;出场顺序在每场比赛开赛前通过现场抽签确定,三场单打比赛对阵年龄为:

单打: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单打: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单打: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45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有效证件,到比赛场地检录处报到,并随时供组委会、裁判员查验;

(五)关于服装要求

1.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原则上统一比赛服装;

2.教练员应衣着得体、举止文明,且符合赛会要求,不得穿短裤、短裙、牛仔裤、拖鞋、凉鞋等。对穿着不符合服装管理规定的教练员,不允许临场指导;

(六)比赛用球:威克多金黄1号。

十一、费用

(一)参赛服务费:每站每队800元;

(二)报名截止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各参赛单位将参赛服务费转账至主办单位银行账户。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总决赛男、女团体原则上各16支代表队;

(二)分站赛男、女团体前8名的代表队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如出现同一代表队获得两站前八名的情况,将从各站第九名以后的队伍递补;

(三)总决赛男、女团体前八名的代表队将颁发证书;获得前三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奖牌。

十三、申诉:

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30分钟内按照规则规定有权申诉的人,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秩序册公布的领队或教练员签字的《申诉报告书》(附相关材料),同时交纳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作为补充竞赛费基金。应诉方因资格弄虚作假败诉,取消参加比赛资格和成绩的处罚。

十四、技术官员:

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天津市羽毛球运动协会选派。

十五、其他事宜

参赛教练员和运动员食宿、交通和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自理,其他非参赛人员或运动员、家长等进入比赛场馆按照场馆规定执行;

十六、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进行解释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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