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 2日、3 日
地点:团泊体育中心棒球场
五、参赛单位:各区体育主管部门和有注册资格的单位。
六、组别与年龄
甲组: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参赛资格
(一)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且符合竞赛规定的年龄组别。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天津市体育局2023年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资格。报名截止后,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确认后方可参赛。
(三)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参赛人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四)市优秀运动队中的试训队员、市体校学生、体育学院附属中专部学生,符合青少年组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并在报名中注明。
(五)荣获青训基地的单位必须参加各组别比赛,报名表需各区体育主管部门盖章。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要求
1.领队:1名,作为本队在该赛事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2.教练员:3名,须有运动员参加本赛事比赛,并由参赛单位审核教练员资格方可报名。
3.运动员:每队可报18名运动员。
(二)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核准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注册证,将核准后信息填写至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以电子版、电子打印版(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两种形式的报名表报送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报名后不予更改,报名截止时间 7月 24日,传送电子邮箱(sqblzx999@163.com)。
(三)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交验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体检报告,否则不予参赛。
(四)领队会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7日上午10:00在团泊体育中心科研楼二楼会议室。
(五)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向大会报到,迟于此时间确认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六)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出版的最新《棒球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二)比赛方法:各组别依据实际报名队数确定比赛赛制。
1.报名6队(含)以下采取单循环赛制,每场必须决出胜负。
2.报名6队以上采取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分组赛允许有平局。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必须决出名次的方法。
3.各组别每场比赛均为7局,限时60分钟。
(三)记分与决定名次方法:胜一场得2 分,负一场得0 分,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相互间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互相间比赛的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 如仍相等则按残垒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四)提前判定:如遇两队比分悬殊 (3局15分,4局10分,5局8分)结束比赛。
(五)关于指导投手:守队每场比赛可以指导投手3次;如进行延长局的比赛,则无论前七局的比赛指导投手是否已满3次,均从第八局开始,每3局可指导投手1次。教练员入场指导须戴头盔,只允许对投手和1名防守队员进行指导,其他防守队员不得在场。1名教练员进场就算指导1次。从第四次开始教练员每进场1次必须更换投手,但更换投手时进场不记次数。
(六)关于平局比赛:如比赛完成规定局数或达到限定时间而出现平局时,自下一局开始,一、二垒放跑垒员进行比赛的方法,直至决出比赛胜负为止。
(七)投手限投规定:每名投手每场比赛限投3局。比赛中投手违反规定,裁判员立即终止投手投球,并换下场,本场比赛成绩有效,但该投手下一场比赛不得上场比赛,如果拒不更换投手将判罚该队本场比赛以0:7负
(八)不采用指名击球员办法。
(九)交换攻守:裁判员宣布交换攻守时,各队应于1分钟内完成攻守交换,不得采取各种手段故意拖延比赛时间,如有发生将依据规则给予处罚。
(十)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比赛时,组委会有权对比赛时间和竞赛办法做出相应决定。
(十一)除报名名单中人员,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入场。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二)凡在18名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中,上场比赛的运动员方可获得成绩证书。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器材、比赛用球均需符合棒球规则的规定。
(二)比赛服装
1.运动队应统一比赛服装,严禁穿钢钉鞋比赛。
2.指导教练员服装应统一,运动员进入指导区必须佩戴头盔。
(三)参赛器材经费自理。
十二、裁判员
竞赛所需裁判员,由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十三、赛时申诉:比赛中若发生争议,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 30 分钟内,以参赛单位名义提出申诉。凡申诉者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人民币 1000 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作为补充竞赛费基金。因参赛资格弄虚作假败诉,取消参赛资格并进行通报。
十四、赛风赛纪
(一)各参赛单位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扣除奖牌,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五、疫情防控要求:
十六、本竞赛规程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进行修改、解释和补充。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