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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青少年室内滑雪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

来源: 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7-13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天津SNOWWAY滑雪运动俱乐部

天津燕翔冰雪运动俱乐部

天津滨海新区阿尔卑斯滑雪俱乐部

三、时间地点

第一站:天津SNOWWAY滑雪运动俱乐部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鲁能城购物中心B1层SNOWWAY滑雪运动空间(麦当劳旁边)

时  间:2023年8月26日—27日

第二站:天津燕翔冰雪运动俱乐部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津岐公路东侧科泰诺纺织工厂B座1层1-3号

时间:2023年9月23日-24日

第三站:阿尔卑斯滑雪俱乐部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市民活动中心六层 阿尔卑斯滑雪训练基地

时  间:2023年10月15日—16日

总决赛:天津蓟州国家冰上项目训练基地

地  址:天津市蓟州区平津路天津蓟州国家冰上项目训练基地

时间:2023年11月25日—26日

四、参赛单位

天津市各区体育主管部门、冰雪项目协会、雪上项目俱乐部、学校、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等均可组队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五、组别与年龄

甲组: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乙组: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丙组:2011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丁组:2015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六、竞赛项目

男子、女子:高山滑雪回转项目、单板滑雪回转项目

七、参赛资格

(一)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正式学籍,并持有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运动员允许报名参加比赛。

(二)思想政治进步,品行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院体检合格且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并符合竞赛规定的年龄组别。运动员须持有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适合参加本项目比赛的体检证明,带到赛区备查,如缺失不得参赛。

(三)参赛单位须对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赛事期间参赛运动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四)在比赛期间运动员如出现意外伤、病、残事故,责任由所在代表单位及个人负责,并签署“参赛声明书”。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①第一站:2023年8月21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8710057405、15620983574

电子邮箱:13652657@qq.com

②第二站:2023年9月18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18613308389

电子邮箱:htjh@htjhxy.com

③第三站:2023年10月10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822729842

电子邮箱:2844617740@qq.com

2.请各参赛单位于各分站赛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表(见附件)、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天津市学籍证明)报送至各承办单位。报名表电子版、参赛人员一寸照片电子版(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电子邮箱。

3.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信息不得更改和补充。

(二)比赛当日检录前进行签到,须交验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中国籍参赛运动员需使用身份证/户口本。港、澳台及在中国大陆合法居住的外国人可使用通行证/护照证件),否则不予参赛,并签署“免责协议书”。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日程:根据赛前报名人数决定具体竞赛日程

(二)比赛规定采用电子定时计数器记录有效转弯数成绩以电子定时计数感应设备记录为主,裁判记录为辅。

(三)回转距离规定:激光线间距200(暂定)厘米。

(四)有效回转:参赛选手滑行需通过设置在场地两侧的激光标线双脚均通过视为“有效回转”;否则视为“无效回转”。

(五)比赛开始后,运动员从激光感应器中间区域出发从第一次切光开始进行计时。

(六)每名运动员滑行一次。各组别依据一次滑行成绩排名。若该组别出现并列成绩时,采用附加赛争夺名次,附加赛按照其组别要求进行滑行,规定弯数内滑行用时少则获胜。

(七)比赛滑行过程中,运动员不能借助外力,借助外力滑行视作犯规。

(八)比赛过程中如出现运动员摔倒或雪板脱落情况机器将减速停止每名运动员可有 1次重新滑行机会。

(九)参赛器材规定:双板U12及U12以上年龄组别雪板长度不短于121厘米(含121厘米)单板不限板长。

(十)比赛时服装、头盔、配饰、雪板、雪杖等装备需符合滑雪安全标准。比赛时禁止穿戴任何电子设备。

(十一)参赛选手在比赛结束后需前往签到处归还比赛号码布。

(十二)竞赛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十、积分办法

参赛运动员在参加公开赛各站比赛时,成绩排名前15名选手将依据比赛名次获得相对应积分,具体比赛积分办法如下: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得分

25

21

19

16

13

10

9

8

7

6

5

4

3

2

1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分站赛各组别成绩排名前3的选手颁发奖牌、获奖证书,4-8名颁发获奖证书;其他完赛选手颁发电子完赛证书。

(二)分站赛各组别成绩前3名自动晋级总决赛。分站赛结束后,各组别积分榜前12名也将获得相应组别的总决赛资格。总决赛各组别成绩排名前3的选手颁发总决赛奖牌、奖杯及获奖证书,4-8名颁发获奖证书;其他完赛选手颁发完赛证书。

(三)运动员因违反赛风赛纪等赛事相关规定,将取消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收回获奖所得奖牌、奖杯、证书等奖品,已结束的相关比赛不再重新进行。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装备可现场租赁,自带装备须佩戴国际雪联或国家标准的头盔及相应安全护具。

(二)参赛交通、食宿经费自理。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执行。竞赛所需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由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十四、申诉

比赛中若发生争议,必须在当场比赛结束时,提出申诉。凡申诉者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和人民币 1000 元申诉费方可受理,申诉结果以仲裁委员会裁定为准。(或,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

十五、赛风赛纪

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扣除奖牌、总分等处罚。

十六、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4935879 转 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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