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水上运动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日期:2023年10月21日
竞赛地点:天津市海河水上运动中心
四、参赛单位
各社会俱乐部等相关单位及个人。
五、竞赛项目与组别
(一)项目
1.200米个人竞速赛
2.400米个人技术赛
(二)组别(公开组为最高组别)
1.青少年组(男子、女子):U18、U15、U12
2.精英组(男子、女子):(2004.1.1—1999.12.31)
3.公开组(男子、女子):(1998.1.1—1983.12.31)
4.大师组(男子、女子):(1982.1.1—1963.12.31)
六、参赛要求
(一)中国大陆地区1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桨板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二)青少年U18组需为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U15组需为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U12组需为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参赛运动员需身体健康、熟悉水性,能独立完成游泳200米及以上。
(四)参赛选手应对自身健康状况、水中自救能力和意外伤害负责,并承担与参赛有关的风险,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五)参赛运动员比赛时需全程穿戴救生衣,不穿带救生衣禁止参加比赛。
(六)参赛运动员需要有一定的桨板技术基础,能控板,落水爬板,不接受零基础人员报名参赛。
(七)组委会会对参赛运动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不具备报名条件者组委会有权不接受报名。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体育总局水上中心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参照执行最新国际冲浪联合会桨板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细则。
(二)竞速赛采用预决赛赛制,报名不足16人的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
(三)关于抢航:比赛中第一次抢航召回,第二次抢航不召回,取消抢航运动员比赛资格。
(四)竞赛中如有故意或恶意冲撞、推挤、干扰其他选手的行为,其中也包含对其他选手器材的故意破坏等行为,都将给与判罚。
(五)所有参赛选手应注意使用手势信号。如需协助、受伤或遇到危险,参赛者应举高桨或双手挥动以示需要安全人员协助。
(六)若任何组别的参赛人数不足 6人,组委会将取消该组别。
八、竞赛器材
1.所有参赛选手器材自备,器材长度不超过14英尺(4.27米)。
2.如需组委会提供器材,应服从组委会器材分配。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或奖杯,前八名颁发证书。所有参赛选手颁发完赛证书。
十、报名与报到
报名
联系人:左老师
联系电话:18622987551(同微信)
各参赛选手于赛前10月16日前通过报名通道进行报名
(扫码报名)
报到
比赛报到时,参赛选手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运动保险(保额不少于50万)并现场提交相关参赛材料、签署参赛声明书。
十一、技术官员
技术官员由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十二、其他
(一)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二)若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比赛熔断。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