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待定
团泊体育中心东C三楼(拳击馆)
四、参赛单位
各区体育局和各区体校
五、竞赛组别与年龄
U18组: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U16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男子U18组:46-49kg、52kg、56kg、60kg、64kg、69kg、75kg、81kg、91kg、+91lg;
女子U18组:45-48kg、51kg、54kg、57kg、60kg、64kg、69kg、75kg、81kg、+81lg;
男子U16组:44-46kg、48kg、50kg、52kg、54kg、57kg、60kg、63kg、66kg、70kg、75kg、80kg、+80kg;
女子U16组:44-46kg、48kg、50kg、52kg、54kg、57kg、60kg、63kg、66kg、70kg、75kg、80kg、+80kg;
六、参赛资格
(一)本次参赛运动员须符合2024年度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资格、还须符合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所属项目任何一个项目2024年全国注册,方可报名参赛。完成天津市2024年全国注册的运动员可兼项参加本次比赛。
(二)思想政治进步,品行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院体检合格且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并符合竞赛规定的年龄组别,各参赛单位运动员须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等,体检证明须在本次比赛前一个月方能有效)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一切伤病及其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三)参赛单位须对参加本次锦标赛的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锦标赛期间参赛运动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四)市优秀运动队中的试训队员、市体校学生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五)各参赛单位负责对本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违反资格规定者取消比赛成绩,集体项目取消全队比赛成绩。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要求
1、领队: 1名,负责本项目比赛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2、教练员:1-4名(4-6名参赛队员可报2名教练员,7名以上参赛队员可报3-4名教练员),须有运动员参加本项目比赛,并由参赛单位审核教练员资格方可报名。
3、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
(二)参赛单位须认真填写大会统一印制的报名表,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3月5日00:00至2024年3月24日23:59。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核准参赛运动员身份信息后,用微信扫描附件二维码进入小程序进行报名,在报名时间截至前将电子版、扫描版(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两种形式的报名表发送至邮箱:jsrquanji@163.com;将报名表纸质版(必须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26日领队会提交(联系电话:刘晓晨022-23982561),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凡报名表与规定格式不符,不予参赛。报名信息以报名系统数据为准。
(三)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交验参赛运动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本人身份有效证件、2024年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2024年全国注册的运动员电子注册证(打印纸质版);报名表原件(单位公章)、参赛单位声明(单位公章)、运动员声明、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单位公章)、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带有一寸照片的《健康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等;身体检查证明时间在本次比赛前一个月内有效);保险公司出具的《人身保险》;女运动员必须由监护人和本人签署未孕证明;运动员声明方可参赛,否则不予参赛。
(四)确定最终比赛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凡无故弃权者取消录取名次资格(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裁判长确认并签字)。
(五)各参赛单位于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本人身份有效证件、2024年天津市体育局和天津市2024年全国注册的运动员电子注册证打印纸质版报到,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六)比赛检录及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2024年天津市体育局和天津市2024年全国注册的运动员电子注册证打印纸质版,证件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七)各参赛单位报到后,赛事医务监督组将对运动员进行体检,如发现问题,则取消比赛资格。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拳击协会审定的最新拳击项目技术和竞赛规则(十分制)。
(二)比赛采用混合抽签办法和单败淘汰赛制。
(三)在(团泊体育中心)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六楼会议室进行教练、领队、裁判联席会议并进行参赛队员资格审查(请把参赛队员所需材料准备好),然后进行抽签仪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青年组比赛采用3回合,每回合3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少年组比赛采用3回合,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五)运动员比赛须自备护齿(不准用红色或接近红色)、护裆、护手绷带和比赛服,组委会负责提供头盔、拳套,女子运动员必须自备发网比赛时必须佩戴,否则不得参赛。
(六)运动员体检、称重时间另行通知;称量体重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本人身份有效证件、2024年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2024年全国注册的运动员电子注册证打印纸质版、体检证明、保险证明。
(七)所有参赛教练员、领队、运动员应在赛前认真学习拳击礼仪,未报名教练员不得担任比赛助手。助手禁止穿着拖鞋、皮鞋、背心、短裤进入赛场,运动员应正确使用吐水桶等拳台设施。助手要遵守赛场秩序,禁止赛场随意走动、多次站立、鼓掌、喝彩、煽动观众或干扰裁判。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项目录取前八名并给予奖励,参赛人数不足八人(含八人)减二录取,参赛人数不足三人(含三人)取消设项。
(二)获得前八名,分别按13分、11分、9.5分、9.5分、6.5分、6.5分、6.5分、6.5分进行统计。
(三)本次比赛设“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
(四)本次比赛不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2024年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赛事名录》的相关规定,因此不予办理审批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
十、器材和经费
(一)使用经中国拳击协会审定的各种器材。
(二)参赛经费自理。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竞赛所需裁判员,由赛事举办方统一选调。
十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各参赛单位要与组委会签订《赛风赛纪责任书》和《反兴奋剂责任书》。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扣除奖牌、总分以及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等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三、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并颁布实施。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