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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垒球冠军赛竞赛规程

来源: 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6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0日-21日

地点:团泊体育中心垒球场

五、参赛单位:以区为参赛单位。

六、组别与年龄

U18: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U15: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U12:2012年1月1日以后

七、参赛资格

(一)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且符合竞赛规定的年龄组别。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原件、2024年天津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证》原件报名参赛。

(三)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参赛人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四)市优秀运动队中的试训队员、市体校学生符合青少年组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并在报名中注明。

八、报名

(一)报名要求

1.领队: 1名,负责本次比赛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2.教练员:3名,由参赛单位审核教练员资格方可报名。

3.队医:1名。

4.运动员:每队可报18名运动员。

(二)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核准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注册证,将核准后信息填写至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以电子版、电子打印版(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两种形式的报名表报送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报名后不予更改,报名截止时间4月13日中午12时,报送至电子邮箱(sqblzx999@163.com)。

(三)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交验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四)领队会时间和地点:2024年4月16日下午2:00在团泊体育中心小球中心会议室举行 。

(五)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注册证,向大会报到,迟于此时间确认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六)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注册证,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九、竞赛办法

(一)规则

1、U18、U15比赛执行由世界棒垒球联合会颁布、中国垒球协会审核的《2022-2025 垒球竞赛规则》,本规程中和《规则》有不一致的条款以本规程为准。

2、U12采用中国垒球协会《全国幼儿软式棒垒球比赛规则(试行)2019修订版》。

(二)器材

1、U18、U15比赛用球采用符合中国垒球协会认定标准的12 英寸比赛垒球。

2、U12组比赛器材CS品牌的手套组球、球棒、T座、双色L型垒包及手套。

(三)场地

1、U18、U15比赛场地:本垒打距离67.06米,垒间距离18.29 米,投手距离12.19米。

2、U12比赛场地依《全国幼儿软式棒垒球比赛规则(试行)2019年修订版》1.01比赛场地规定执行;场地大小:垒间距离15米,本垒打距离50米。

(四)赛制及编排

按实际报名参加队伍数,采用分组同名次或单循环取名次方式进行(最终赛制和名次产生办法,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每场比赛为7 局,但比赛时间最长60 分钟。如比赛结束不足5分钟(含)则不开新局。不采用延长局制。

(六)如比赛中某队在三局领先 15 分(含)以上、四局领先10 分(含)以上或五局领先 7 分(含)以上时,比赛即结束。

(七)参赛队迟到,于比赛开始时间15分钟内到达比赛场地,比赛时间从开赛时间计时。超过15分钟,迟到队伍算弃权,弃权队伍判定为0:7告负。

(八)不执行指定击球员(DP) 规则。

(九)一名投手在一场比赛中投球局数不得超过3 局,(踏板投球计算为1局,包括试投) 否则将扣除循环赛积分2 分。

(十)每场比赛每队可防守暂停3 次,暂停时教练可对投手作指示和更换投手。进攻暂停每局可申请1次。

(十一)积分和名次确定办法:

1、循环赛胜一场得 2 分,负一场 0 分,积分多者列前;

2、循环赛中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如两队积分相等,则依据相互间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三队或以上积分相等,按以下规则依次比较:

(1)依据相互间比赛战绩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胜场数相同,则按这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两队名次,胜者列前。

(2)如按第(1)条排列时仍有不能区分名次者,则依据相互间比赛失分情况决定,按失分越少排名越靠前的规则排列,直至剩最后两队时,则按这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两队名次,胜者列前。

(3)如按第(2)条排列时仍有不能区分名次者,则:

A.当只有两队失分相同时,按两队之间的比赛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列前;

B.当有两队以上失分相同时,则依据全部循环赛失分多少决定名次,按失分越少排名越靠前的规则排列,直至剩最后两队时,按这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胜者列前。

(4)如按第(3)条排列时仍有相同者,则抽签决定。

3、比赛中如因天气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赛程将所有比赛打完时,组委会有权根据天气和比赛进程等情况变更后续比赛方法和名次产生办法。

(十二)服装

1.各队必须准备2套深浅颜色不同的棒垒球比赛服,并在报名表上注明球衣号码,上场比赛服装必须统一,上衣印有明显号码,尺寸须大于7*15厘米,号码数字需小于100,必须佩戴棒垒球帽;

2.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穿运动鞋或胶钉鞋;禁止穿钢(铁)钉鞋;

3.跑垒指导员须统一着棒垒球服装,并与对方服装有明显区别;

4.上场队员及教练员禁止穿戴危险饰物。

(十三)除报名名单中人员,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入场。

十、技术官员

 技术官员由天津市棒垒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一、技术申诉

比赛中若发生争议,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参赛单位名义提出申诉。凡申诉者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人民币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作为补充竞赛费基金。因参赛资格弄虚作假败诉,取消参赛资格并进行通报。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参赛不足8 队(含8 队) 按实际参赛队录取名次。

(二)凡在18名确认报名参赛运动员名单中,上场的所有参赛队员均获得成绩证书。

十三、经费

参赛器材、交通费、伙食费自理。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须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

十五、本竞赛规程由组委会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并颁布实施。

十六、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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