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水上运动协会
天津学生赛艇联盟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举办日期:2024年7月20日至21日
(二)举办地点:天津海河水上运动中心
五、参赛单位
天津市各区体育主管部门、水上项目协会、水上项目俱乐部、学校、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六、比赛组别
(一)公开组
A组(46-60岁):男、女200米个人赛,团体1000米接力
B组(18-45岁):男、女500米个人赛,团体2000米接力
(二)学生组
大学组:男、女500米个人赛,团体2000米接力
高中组:男、女500米个人赛,团体2000米接力
初中组:男、女500米个人赛,团体2000米接力
小学组:男、女200米个人赛,团体1000米接力
(三)挑战组
A组(46-60岁):男、女60秒极限挑战赛
B组(18-45岁):男、女60秒极限挑战赛
七、参赛要求
(一)思想政治进步,品行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院体检合格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并符合竞赛规定的年龄组别。运动员须持有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赛区备查,如缺失不得参赛。
有以下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二)公开组以水上项目协会、俱乐部、从事水上项目工作的社会组织为单位报名,每个参赛单位团体接力最多报2支队伍,个人项目参赛人数不限。
(三)学生组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每个参赛单位团体接力最多报2支队伍,个人项目参赛人数不限。
(四)挑战组每天现场均可报名,各组别参赛人数每天限定50人。
(五)各组别参赛运动员参赛时,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根据实际年龄和性别分别参加不同组别的比赛。
(六)各参赛单位和个人须对各自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健康状况和意外伤害负责,所有参赛队员在比赛期间必须办理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并签订《参赛声明书》,否则不得参赛。比赛中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和参赛者个人负责。
八、竞赛办法
(一)所有竞赛项目及组别均根据报名人数按规则决定赛制。
(二)根据赛前报名人数决定具体竞赛日程。
(三)公开组、学生组比赛,所有参赛队员进行规定距离划行,完成时间短的获胜,时间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最终比赛成绩以完成该距离的表头计时成绩为准。
(四)挑战组比赛,所有参赛队员进行规定时间划行,划行距离长的获胜,距离相同,名次并列,最终比赛成绩以完成该时间的表头距离成绩为准。
(五)各组别团体接力赛,每支队伍4名队员参赛,每队男女各2人,且每名队员均需要参与划行,但划行次数与距离不限。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团体接力赛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
(二)公开组、学生组个人赛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每名参赛选手颁发完赛证书。
(三)挑战组各组别每日挑战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奖品,每名参赛选手颁发纪念奖牌。
十、赛事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7月18日17:00前,将纸质版报名表(加盖公章)、《参赛声明书》报送至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竞赛管理科。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竞赛及群众体育科电子邮箱:styjdszxjsk@tj.gov.cn。
联系人:范灵贝
联系电话:84935879转8008
详询赛事报名情况,可扫码进群。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比赛器材由组委会统一配备,个人装备及用品自备。
(三)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的交通和食宿等各项经费自理。
十二、技术官员
竞赛所需裁判长、裁判员,由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十三、因天气、疫情等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赛事组委会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四、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