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天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2024年10月25日—27日
四、比赛地点:天津市团泊体育中心东C训练楼2楼
五、参赛单位:各区业余体校、跆拳道馆、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普通高校及职业技术学院
六、组别与年龄:
大学生组: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审核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博士生、留学生)
少年甲组:13-15岁(2009年1月1日以后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乙组:11-12岁(2012年1月1日以后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少儿甲组:9-10岁(2014年1月1日以后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少儿乙组:7-8岁(2016年1月1日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
幼 儿 组:5-6岁(2018年1月1日以后至2019年12月31日出生)。
七、竞赛项目:
赛程安排:个人竞技、团体竞技、个人品势、混双品势、团体品势、跆拳道舞。
(1)男子大学生组:54KG级、58KG级、63KG级、68KG级、74KG级、80KG级、87KG级、+87KG级。
(2)女子大学生组:46KG级、49KG级、53KG级、57KG级、62KG级、67KG级、73KG级、+73KG级。
(3)男子少年甲组:42KG级、45KG级、48KG级、51KG级、55KG级、59KG级、63KG级、68KG级、73KG级、+73KG级。
(4)女子少年甲组:40KG级、42KG级、44KG级、46KG级、49KG级、52KG级、55KG级、59KG级、63KG级、+63KG级。
(5)男子少年乙组:28KG级、30KG级、32KG级、34KG级、36KG级、38KG级、40KG级、43KG级、46KG级、49KG级、+49KG级。
(6)女子少年乙组:25KG级、27KG级、29KG级、31KG级、33KG级、35KG级、37KG级、40KG级、43KG级、47KG级、+47KG级。
(7)男子少儿甲组:27KG级、29KG级、31KG级、33KG级、35KG级、37KG级、40KG级、43KG级、47KG级、+47KG级。
(8)女子少儿甲组:24KG级、26KG级、28KG级、30KG级、32KG级、34KG级、37KG级、40KG级、43KG级、+43KG级。
(9)男子少儿乙组:21KG级、23KG级、25KG级、28KG级、31KG级、34KG级、37KG级、40KG级、43KG级、+43KG级。
(10)女子少儿乙组:20KG级、22KG级、24KG级、27KG级、30KG级、33KG级、36KG级、39KG级、42KG级、+42KG级。
(11)男子幼儿组:15KG级、17KG级、19KG级、22KG级、25KG级、27KG级、30KG级、+30KG级。
(12)女子幼儿组:15KG级、17KG级、19KG级、22KG级、25KG级、27KG级、30KG级、+30KG级。
注意事项:
1.本着公平比赛的原则,竞技比赛级别严格按照以上级别分组,赛前称重没有幅度;为了学生身体健康,不提倡比赛前短时间降、控体重公斤数量过大。
2.级别不足4人取消该级别。
(二)团体竞技:
1.团体竞技年龄与级别设置
组 别 |
比赛项目 |
体重范围 |
体重总和 |
少年甲组:13-15岁 (2009年1月1日以后至201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
男子3V3团体A组 |
45kg~55kg |
不超过155kg |
男子3V3团体B组 |
59kg~68kg |
不超过195kg | |
女子3V3团体A组 |
40kg~49kg |
不超过140kg | |
女子3V3团体B组 |
52kg~59kg |
不超过170kg | |
少年乙组:11-12岁 (2012年1月1日以后至201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
男子3V3团体A组 |
30kg~36kg |
不超过105kg |
男子3V3团体B组 |
38kg~46kg |
不超过130kg | |
女子3V3团体A组 |
27kg~33kg |
不超过95kg | |
女子3V3团体B组 |
35kg~43kg |
不超过125kg | |
少儿甲组:9-10岁 (2014年1月1日以后至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
男子3V3团体A组 |
27kg~33kg |
不超过95kg |
男子3V3团体B组 |
35kg~43kg |
不超过125kg | |
女子3V3团体A组 |
24kg~30kg |
不超过85kg | |
女子3V3团体B组 |
32kg~40kg |
不超过115kg |
2.竞技团体比赛规则
① 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②每队按规则要求级别报3人(1至3号选手各1人,按体重级别称重);
③比赛时间及规定:比赛分上下半场,每半场3分钟,中间不休息;上半场为同号码选手对抗各一分钟,3名队员按指定顺序轮换打满3局,局间不休息。下半场比赛,队员上场完成3个技术动作后教练方可申请变换任意队员比赛。
④ 单败淘汰制。
⑤ 如有一方任意1名队员缺席参赛,则给对方加8分;一方缺席2名运动员,则取消参赛资格。
⑥ 团体赛不设立审议机制。
(三)品势比赛
个人、团体品势 |
个人 品势 |
混双 品势 |
团体 品势 |
少年甲组:13-15岁 (2009年1月1日以后至201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
● |
● |
● |
少年乙组:11-12岁 (2012年1月1日以后至201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
● |
● | |
少儿甲组:9-10岁 (2014年1月1日以后至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
● |
● | |
少儿乙组:7-8岁 (2016年1月1日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 |
● |
● |
(四)跆拳道舞
1、参赛组别(可混合组队,无年龄组别限制)
可男、女混合组队每队人数5-15人,不得少于5人,最多不得超过15人。
2、竞赛要求
(1)每套动作时间不得低于1分30秒,不得超过3分30秒,超时10秒开始扣0.3分。
(2)表演音乐文件在报名时交给组委会工作人员,音乐文件为mp3格式,文件名必须标明参赛队和参赛组别使用,并自带备份文件随时备用。
(3)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指定区等待裁判组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4)在动作编排中应当包含80%以上的跆拳道技术动作,不得出现世跆联(WT)以外的跆拳道运动风格及形式,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特别情况下可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但必须在比赛前征得组委会裁判委员会同意。
(5)跆拳道舞比赛允许在提前申报并提文图样的前提下,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同时提倡与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提,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具体实施由参赛队自行完成。
八、竞赛办法:
(一)竞技比赛竞赛方法
1.竞赛执行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规则,采用单败淘汰赛。
2.个人竞技每级别8人一组进行比赛。
3.采用三局两胜制,大学生组、少年甲组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少年乙组、少儿甲组、少儿乙组、幼儿组每局1分钟,局间休息30秒。
4.本次比赛使用电子护具、电子护头、电子脚套由组委会统一提供,运动员参赛必须穿白色道服;自备(护臂、护腿、护裆、护齿、手套),护具不全不允许参赛。
5.参赛运动员严禁使用违禁药物。
6.称体重时间:2024年10月25日
7.体重称量严格按照所报级别进行,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二)品势比赛竞赛方法
1.执行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修订的《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
2.个人、混双品势比赛采用减分制,根据所得分数排列名次。(8人每组)。(品势比赛不设幼儿组)
3.品势竞赛内容
(1)个人品势、混双品势竞赛内容
组别分类 |
决 赛 |
少儿乙组 |
太极二章 |
少儿甲组 |
太极四章 |
少年乙组 |
太极五章 |
少年甲组 |
太极六章 |
(2)团体品势竞赛内容
团体品势每队人数为 5 人,男女比例为 3 男 2 女或 3 女 2 男,不分组别。竞赛内容是太极四章,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个人名次:个人竞技和个人品势男、女各组别、级别分别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8人(含8人)减2录取,参赛不足3人不设项(经教练员、运动员同意,可上调至上一级别参加比赛)。
2.团体名次:分别按13分、11分、9分、9分、5分、5分、5分、5分进行统计。如遇积分相等,按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录取团体前六名。
3.本次比赛按照不超过5:1的“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优秀组织奖”(由参赛队、裁判组提名,裁判组和组委会评出)颁发奖杯;不超过10:1“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运动员奖”(由参赛队、裁判组提名,裁判组和组委会评出)颁发证书。
十、参加办法:
1.健康状况:参赛选手须身体健康、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身体健康条件,参赛选手须自备运动员健康申明备查(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血糖不稳定者不允许参赛);
2.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竞技比赛:各单位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每个级别不限报运动员人数。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若干名、医生1名。
4.教练员上场执教必须穿正装。
十一、报名及报到:
1.参赛单位须认真填写大会统一印制的报名表,各参赛单2024年10月20日截止参赛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电子版、扫描版(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两种形式的报名表发送至邮箱:437430065@qq.com;且将报名表纸质版(必须打印)于领队会提交组委会(联系电话:13802077215),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凡报名表与规定格式不符,不予参赛。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查验)
(2)学生证原件(仅大学生组查验)
(3)报名表打印版两份,报名表电子版。
(4)保险申请表。
(5)免责声明。
(6)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3.领队会时间:2024年10月(待定)。
十二、申诉:
1.临场申述:当场比赛的教练员对场比赛有疑义时,在问题出现5秒钟内及时举申诉牌,提出申述,由边裁判对该问题进行合议,成功退还并更改判罚;失败没收申述牌,本场比赛该运动员失去临场申诉权。
2.赛后申述:凡因对本场比赛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的15分钟内(过时不予受理),向“仲裁”提交《申诉申请书》 (申诉书须经参赛单位领队签字),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如申诉成功则退还申诉费,失败则不予退还申诉费。仲裁裁决是比赛的最终裁决。
十三、经费:
十四、其他:
1.为保障运动员安全,竞赛组委会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保险;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比赛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统一选派。
3.主办单位对本规程有最终解释权属。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