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团泊豪迈(天津)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16日至20日,在天津蓟州盘山高尔夫球会。
三、参加单位
(一)各行政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资格的单位、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高尔夫球训练基地(以下简称高尔夫球青训基地)
(二)2024年高尔夫球青训基地须组织代表队参加本次比赛,组队参赛情况将纳入年度相关考核。
四、竞赛项目
个人比杆赛
五、组别年龄及项目设置
A组(2006年10月17日至2011年10月16日出生)
男子个人比杆赛、女子个人比杆赛
B组(2011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16日出生)
男子个人比杆赛、女子个人比杆赛
C组(2014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16日出生)
男子个人比杆赛、女子个人比杆赛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符合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儿童)高尔夫球项目运动员注册资格。非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儿童)高尔夫球项目注册资格运动员参赛遵照下述相关要求。
(二)符合项目参赛组别及年龄规定,运动员年龄以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为准。
(三)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四)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在参赛时间(包括参赛往返路途中)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非因赛事组织者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其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要求
由各行政区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报名及参赛工作,通过 “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报名。各行政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运动注册资格的单位参赛报名,拥有归属本单位的注册运动员优先选择权、优先报名权。
非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儿童)高尔夫球项目注册资格运动员报名参赛需与高尔夫球青训基地联络咨询报名事宜,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602155526(每日9:00至16:30可致电咨询)
1.每个报名参赛单位,仅可报名一支参赛代表队。每支参赛代表队报名参赛运动员人数不限。
2.领队:1名,负责本次比赛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3.运动员:每名运动员仅能报名参赛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
4.各组别报名参赛人数限定为:A组34人、B组46人、C组40人,先报先得,人数报满即止。赛事方有权根据实际报名参赛情况,调整各组别实际比赛人数限定数量。
注:以报名表平台上“上报”时间为准,非“保存”时间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比赛通过“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报名。未在平台注册的单位和运动员,须先进行身份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1)平台身份注册、高尔夫球青训基地报名网址为:http://qsn.ty.tj.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日8:00至10月8日15:00
(2)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资格单位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qsn.ty.tj.gov.cn:86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9日8:00至10月8日15:00
2.报名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下载打印项目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送交至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3.报名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平台报名系统接收到的参赛报名单位上报的最后一稿的信息数据为准。无特殊情况,纸质版报名表(无论盖章与否)仅作为办赛单位报名留档资料,报名信息以平台报名系统数据为准。
4.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赛事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未按报名要求填报的报名表,视为无效并删除处理。
(三)运动员代表资格经报名审核后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相关问题投诉举报。
(四)确定最终比赛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经确认并由裁判长签字。参赛运动员如无故弃权,将取消该运动员在本次比赛中已取得的所有成绩。
(五)参赛报到时间地点及技术会议:另行通知。
(六)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需携带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须交验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签到现场签署《选手行为准则》《选手陪同人员须知》《免责声明书》《疾病声明书》等有关要求材料,否则不予参赛。
(五)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进行证件、服装、器材等有关检查,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六)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七)赛事组织人员、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队医等)凭参赛证件或相关标识入场;非参赛人员进入比赛场馆按场馆有关入场或观赛规定执行。
(八)为严肃比赛纪律 ,杜绝一切违纪行为。各报名参赛单位报名时需认真审验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各行政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相关参赛队伍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复核审查,经查实违反参赛资格相关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进行递补。如有违纪行为者,将对其注册单位、违纪教练员、运动员进行严肃处理。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执行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以下简称中高协)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规则规定。
(二)比赛采用A组四轮(每轮18洞,共计72洞);B组四轮(每轮9洞,共计36洞);C组四轮(每轮9洞,共计36洞)比杆赛的形式。
A、B、C组成绩以四轮个人比杆赛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如果各组第一名出现并列,则采取逐洞延长赛决定名次;其余名次并列时,则首先比较其最后一轮的杆数,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比较最后一轮A、B、C组最后九洞(10#-18#洞),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采取从最后一轮的A、B、C组最后一洞(18#洞)成绩逐洞倒计数的方式决定名次,杆数少者在前;若仍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决定。
(三)90杆特别规定:A组运动员在比赛中单轮成绩高于90杆(不含90杆),将取消后续比赛轮次参赛资格。如遇极端恶劣天气,赛事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临时取消此特别规定。
(四)A、B各组配记分球童;C组配服务、计分球童。球童编排均采取赛前抽签方式,抽签过程和结果均进行公示。球童相关费用由运动员本人自理。
(五)赛事是否使用推车或乘坐球车,需根据球会安排另行通知。
(六)各年龄组发球台:另见补充规定和赛事信息。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组别项目按成绩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前三名颁发奖杯。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含)取消该项比赛。
(二)本次比赛不设“一杆进洞奖”。
(三)本次比赛成绩上报中高协,由中高协根据现有积分管理办法进行评定获得相应积分。
注:中高协积分首先需完成“中高协竞技类会员注册”(球员注册网址:http://member.cgagolf.org.cn/register)。提供中高协竞技类电子会员卡号,并持电子会员卡参赛,方可获得相应赛事积分。
(四)符合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儿童)高尔夫球项目注册资格的A组运动员,参赛取得符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成绩和要求,可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申请授予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非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儿童)高尔夫球项目注册资格运动员,不予申请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十、比赛服装、场地器材和经费
(一)运动员上场比赛、赛前练习着装方面应符合高尔夫球项目规则要求,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
(二)比赛场地和有关器材由办赛方提供,符合中高协的最新版竞赛规则的场地标准及要求。
(三)免收正赛期间打球费;
(四)赛事方提供运动员使用的能量包和场下补给。
(五)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各单位人员参赛(交通、食宿、提前试场打球等)经费自理。球童相关费用由运动员本人自理。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竞赛所需仲裁委员、裁判员名单,经天津市体育局批准,由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选调。
(三)裁判员名单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裁判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
十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各参赛单位须签订《赛风赛纪责任书》和《反兴奋剂责任书》。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扣除积分以及取消有关奖项评选资格等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三、申诉
比赛中若发生争议,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参赛单位名义提出申诉。凡申诉者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人民币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
十四、因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赛事方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五、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