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柔道协会
三、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
地点:天津市付村体育训练基地
四、组别与年龄
U18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U16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U14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五、竞赛项目
(一)U18组
1.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
2.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
(二)U16组
1.男子:-55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90公斤级
2.女子:-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0公斤级
(三)U14组
1.男子:-50公斤级、-55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81公斤级
2.女子:-40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63公斤级
六、参赛单位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参赛队伍。
七、参赛资格
(一)思想政治进步,品行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院体检合格且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并符合竞赛规定的年龄组别,各参赛运动员须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心电图、脉搏、血压等)
(二)参赛队(者)须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所有参赛者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签字认可《参赛声明书》,比赛中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和参赛者个人负责。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或组织参加比赛;
八、报名要求
(一) 报名要求
1.领队:1名,负责本次赛事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2.教练员:1-2名,须有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并由参赛单位审核教练员资格方可报名。
3.运动员:每个级别报名人数不限(报名顺序按照级别从小到大报名)。
(二)参赛单位须认真填写大会统一印制的报名表,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00至2024年11月25日12:00截止。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核准参赛运动员身份信息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电子版、扫描版(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两种形式的报名表发送至邮箱:tjsrdxh@sina.com,且将报名表纸质版(必须打印,加盖单位公章)领队会提交(联系电话:秦茜 13662196595),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凡报名表与规定格式不符,不予参赛。无特殊情况,纸质版报名表(无论盖章与否)仅作为办赛单位报名留档资料。
(三)领队会时间、地点:2024年11月29日15:00付村训练基地。领队会同时交验各参赛单位报名表原件(单位公章)、参赛单位声明(单位公章)、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单位公章)、保险证明、体检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缺少证件者不予报名,届时请各参赛单位领队准时参加。
(四)称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最终比赛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凡无故弃权者取消录取名次资格(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裁判长确认并签字)。
(六)各参赛单位于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到,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七)比赛检录及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柔道协会审定的柔道最新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规则规定。
(二)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四分之一复活赛制,5人以下(含)采用循环赛制。
(三)比赛时间:U16、U18组比赛时间为4分钟;U14组比赛时间为3分钟。金分加时赛无时间限制。
(四)各组别项目级别,如运动员报名不足3名时,参赛单位可在领队会议(或技术会议)上申请调整升降级别,但不允许替换原报名运动员,调整后运动员须符合柔道竞赛规则。如调整后,有关项目级别仍不足3名运动员,则该级别取消。
(五)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于赛前一天正式称量体重,参赛运动员可在本级别原有体重上浮重2公斤。
十、录取名次
(一)各组别中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减2录取名次,参赛不足3人不设项。
(二)获得名次分别是第一名、第二名、并列第三名、并列第五名,并列第七名。
十一、服装要求和经费
1.运动员参赛的柔道比赛服装须自备,尺寸大小必须符合国际柔联最新的服装规定要求。女运动员必须自备全白色的圆领半袖衫。组委会在检录处检测运动员参赛道服,经检测如不符合要求,运动员自行换合格道服参赛,否则不得参赛。
2.主办方需提供参赛运动员的备用道服,以备运动员检查道服不合格时有替换道服。、
3.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各单位参赛住宿、伙食经费自理。
十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一)各代表队要加强对参赛队(者)进行赛风赛纪反兴奋剂教育,各参赛单位要与竞委会签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行。
(二)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