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武清区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羽毛球运动协会
中体场馆运营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25年3月22—23日(周六日)
2025年3月29—30日(周六日)
比赛地点:武清体育中心主馆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A组:运动员出生日期为1991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
项目:三场制双打混合团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B组:运动员出生日期为1981年1月1日—1990年12月31日;
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三场制双打混合团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三)C组:运动员出生日期为1971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
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三场制双打混合团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四)D组(含老将):运动员出生日期为1961年1月1日—1970年12月31日;
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三场制双打混合团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其中老将运动员仅可参加三场制混合团体中的混合双打项目,且老将运动员每场比赛上场不超过1人。
六、运动员资格及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的各项规定。
3、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半年以内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运动员本人身体条件满足羽毛球项目比赛需要。
4、在原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中国羽毛球协会有过注册记录的运动员,曾经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行业体协等单位参加过全国性青年以上组正式比赛(青运会社会俱乐部组、学青会校园组除外)的运动员,曾经代表中国羽协以外的协会参加过世界羽联、亚羽联等正式国际组织举办的洲际青年及以上组比赛的运动员均不能报名参加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羽毛球项目天津市选拔赛(通过中国羽毛球协会主办的全民健身赛事选拔并参加全国专业比赛的运动员和老将组除外)。
5、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行业(行业体协)参加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时间划定为总规程颁布之日。
(1)以户口所在地报名的,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与户口本不一致,以户口本为准。
(2)以长期居住地报名的,提交居住证和社保缴纳记录。
(3)以行业报名的,提交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同时提供企业单位的工资证明、纳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女55岁以上、男60岁以上已退休的运动员可不提交社保缴纳记录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须显示运动员本人于总规程颁布(2023 年8月29日)之日前所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与所代表的参赛单位一致。
(二)资格审查
1、竞委会将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审查工作,获得资格的运动员名单将进行公示,经公示、审核不合格的运动员将失去参赛资格,其资格不顺延。
2、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附带证明材料向竞委会提出。
3、根据总则规定,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取消本人及搭档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七、参加办法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的相关要求。
(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队参加比赛。
(三)报名人数
每支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领队和教练可以兼运动员,报名时需在运动员名单中出现)。团体项目男女运动员分别为3—5人。单项不限制报名对数。
(四)报名方式:
1、混合团体赛报名二维码
2、单项双打比赛报名二维码
注:请按指示和要求报名
3、报名联系人:刘老师
4、报名联系电话:13212055755
5、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3月14日12:00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由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2023)。
(二)比赛办法
竞委会将根据各项目实际报名队(对)数,确定每个小项的比赛方式(循环或淘汰),并于赛前公布。
(三)一场团体赛中,运动员不能兼项。
(四)报名少于4个队(对)的项目,取消设项。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项目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四到八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六)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供组委会随时查验。
(七)比赛用球和器材
由竞委会提供的符合比赛要求的比赛器材及羽毛球。
九、技术官员
仲裁、裁判长、裁判员及竞赛人员由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天津市羽毛球运动协会和本次赛事组委会联合选派。
十、领队会
(一)领队会时间:2025年3月18日14:30
(二)领队会地点:武清体育中心
十一、关于弃权和罢赛
(一)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已得比分有效。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 10分钟(含),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若运动员临场换人,一经发现取消该队本次比赛全部成绩。
(二)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通过相关渠道向临场裁判员或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仲裁提出申诉。运动员或运动队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运动队,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十二、申诉
按照规则规定有权申诉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附相关材料),同时交纳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作为补充竞赛费基金。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和天津市羽毛球运动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赛事组委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