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冰雪运动协会
三、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19日至20日
天津蓟州国家冰上项目训练基地
四、参赛单位
天津市冬季项目各注册备案单位。
五、组别与年龄
U14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U12组: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U10组: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U8组: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六、竞赛项目
U14组(男、女):9圈追逐、4圈追逐
U12组(男、女):9圈追逐、4圈追逐
U10组(男、女):9圈追逐、4圈追逐
U8组(男、女):7圈追逐、3圈追逐
七、参赛资格
(一)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为2025年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短道速滑项目青少年注册运动员,运动员只能代表2025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二)思想政治进步,品行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运动员须持有赛前一个月内天津市二级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适合参加本项目比赛的体检证明,并符合竞赛规定的年龄组别。
有以下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三)参赛单位须对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四)各参赛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违反资格规定者取消比赛成绩,并取消其2025年度天津市青少年短道速滑集训资格。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要求
1.领队:1名,负责本次比赛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2.教练员:1名,参赛单位审核教练员资格后,方可报名。
3.队医(工作人员):2名
4.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竞赛规程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12: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2.请各参赛单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报名表(PDF格式)、报名表(未加盖公章的WORD格式)发送至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竞赛管理科电子邮箱:styjdszxjsk@tj.gov.cn。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84935879转8008
(三)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交验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证明”和《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否则不予参赛。
(四)领队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各参赛单位于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2025年注册证报到并进行器材检查,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日程:根据赛前报名人数决定具体竞赛日程
(二)比赛采用中国滑冰协会审定的最新短道速滑竞赛规则。
(三)报名后不得无故不参赛,不得在比赛中无故弃权,如违反上述规定,取消其2025年第二季度青少年短道速滑集训资格。如因伤病或其他原因,须在检录前报送相关证明,取得组委会批准,方可弃赛。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为获得各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第四至第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
(二)市冬水中心将根据本次比赛各组别最终成绩决定2025年第二季度青少年短道速滑集训营名单。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装备要求
1.短道速度滑冰安全头盔应符合现行的ASTM(美国材料试验学会)标准。头盔必须有一个规则的形状不能有突起。
2.耐切割手套。
3.防割、防扎、耐用材料的护腿。
4.防切割长袖长裤连身。
5.软垫或者软垫的硬壳护膝。
6.短道速滑专业冰刀,冰刀管必须是封闭的,刀根必须是圆弧形,最小半径为1厘米。刀管最少有两点固定在鞋上,没有可动的部分。
7.防切割护颈。
8.每一名运动员应负责保证自己的装备符合安全标准,最大限度地保护运动员安全。
(二)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食宿费由市冬水中心承担,运动员参赛经费自理。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执行。竞赛所需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由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十三、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