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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彩杯”2025年天津市全民健身健康运动会排球比赛暨天津市第十一届排球业余联赛(精英组)竞赛规程

来源: 天津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27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总工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天津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排球运动协会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日期:5月17日、18日、24日、25日每日15:00-22:00

(二)地点:和平区三大球公园

三、竞赛项目

排球

四、参赛单位

(一)2024年天津市第十届排球业余联赛精英组和挑战组前四名运动队可报名参赛。

(二)若获得参赛资格的队伍放弃参赛,可由2024年天津市第十届排球业余联赛挑战组第五名及以后运动队依次递补。

五、参赛资格

(一)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年龄在16岁-59岁(1966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之间,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

(二)各队须持有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运动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三)各队负责对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如出现姓名、代表运动队不符者,取消全队比赛成绩。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1支球队参赛。

(四)参赛球队资格界定:按照2024年天津市第十届业余排球联赛首次报名为准,各参赛队需保留原名称参赛。确需变更名称的球队,提出更名申请后,必须保留上届联赛报名运动员50%以上参赛。不符合资格的球队将失去参加精英组资格,最终资格以组委会认定为准。

(五)鼓励各球队组建在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排球俱乐部。

(六)市专业运动队的现役运动员,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七)在中国排协注册,年龄在45岁以下,退役年限不足5年的男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八)退役年限超过5年的男运动员可作为限制球员参加比赛,限制球员每队限报名2人,上场1人。45岁以上退役运动员不受限制。

限制球员标准:2021年12月31日前退役的男运动员可以作为限制运动员参加比赛。2022年1月1日以后退役的男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包括第十四届全运会公示运动员,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各类职业、专业比赛报名运动员,最终资格以组委会认定为准。

六、参赛办法

(一)比赛中出现违规行为,天津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将会对参赛队进行处罚。

(二)资格审查:参赛运动员资格经报名审核后,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相关问题投诉举报。

(三)运动队每日首场比赛前2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进行证件、服装等有关检查。

(四)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或证明资料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2021-2024》,并执行国际排联最新的规则解释和相关规定。比赛采取三局二胜制,换人次数不受限制。

(二)赛制

1.采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分组单循环赛和第三阶段交叉名次赛排列各队名次。

(1)第一阶段:12支运动队按照第十届排球业余联赛排名蛇形排列分为A、B、C3个小组(精英组第七名、第八名排在挑战组第一名、第二名后),进行小组单循环赛。

(2)第二阶段:每个小组的前两名进入D组,后两名进入E组进行小组单循环赛。第一阶段同组运动队不再进行比赛,第一阶段成绩带入。循环赛后,D组第五名、第六名和E组第一名、第二名不再进行第三阶段比赛,位列5-8名。

(3)第三阶段:D组前四名进行交叉赛,最终决出1-4名。E组后四名进行交叉赛,最终决出9-12名。

2.若报名运动队数量不足12支,赛制将根据报名球队实际数量进行调整。

(三)单循环赛名次排列方法

比赛结果为2-0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

比赛结果为2-1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决定名次顺序为:1)胜场数;2)积分;3)C值;4)Z值;若Z值相等,则采用抽签决定名次顺序。

(四)运动队迟于竞赛日程的比赛开始时间到达比赛场地或到达场地的运动员不足6人(不含自由防守队员),按本场比赛弃权处理。本场比分按 0:2 计算,每局比分按 0:25 计算。

(五)升降组规则

精英组最后两名降入2026年挑战组,若精英组参赛运动队不足8支,不执行降组。

八、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球网高度:2.35米

(二)比赛用球:组委会指定排球

(三)比赛服装

1.各队队员上衣、短裤的颜色、样式必须统一(自由防守队员除外),比赛服必须整洁。队员上衣必须有号码,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中间位置,并与上衣颜色明显不同。胸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背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至少2厘米宽。队长上衣胸前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带状标志。

2.各队教练员、助理教练可在替补席就坐,未报名人员不得在替补席就坐,不得代替教练员行使职责。

(四)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获得前八名的运动队颁发证书。

十、技术官员

竞赛所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名单,经主办单位同意,由天津市排球运动协会选派。

十一、申诉、仲裁

(一)如球队对裁判员对规则和规则的执行解释不满意,队长可选择抗议并立即向第1裁判员声明。

(二)在赛后20分钟内,球队的领队必须对抗议给出书面确认材料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人民币1000元申诉费(只接受现金现场缴纳,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账)。

(三)赛后1小时内,抗议球队必须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球队必须确实履行以上三个程序后,仲裁委员会方可受理。

(四)申诉成功,申诉费退回。申诉失败,申诉费不予退还。

(五)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报名办法

(一)各队可报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2名,运动员8-14名。报名13-14名运动员的运动队,需有2名自由防守球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不可兼运动员,各队教练员为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

(二)各参赛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比赛报名表电子版(附件1)、电子打印版(运动队教练员签字)、保险证明(包含全部比赛日期)扫描件、自愿参赛承诺书和赛风赛纪承诺书(附件2)发送至报名邮箱tjvb2015@163.com。

(三)报名表为比赛确认名单。报名截止后,教练员、运动员及运动员号码、位置(自由防守队员)、队长信息不得更改和补充。

(四)递补运动队报名时间:5月11日-5月13日

十三、因天气等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赛事方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四、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1852644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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