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市总工会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天津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三、竞赛时间:2025年6月21-22日
竞赛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付村体育训练基地
四、参赛单位:市各委、办、局、人民团体、行业体协、区、高校(在职职工)、国有企业(总公司)及外资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五、竞赛组别与年龄
(一)成人组(197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
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
男子:-55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90公斤级
女子:-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0公斤级
男子:-50公斤级、-55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81公斤级
女子: -40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63公斤级
男子:-35公斤级、-40公斤级、-45公斤级、-50公斤级、-55公斤级、-60公斤级、+60公斤级
女子:-30公斤级、-35公斤级、-40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2公斤级
男子:-30公斤级、-35公斤级、-40公斤级、-45公斤级、-50公斤级、-55公斤级、+55公斤级
女子:-25公斤级、-30公斤级、-35公斤级、-40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48公斤级
男、女:-20公斤级、-25公斤级、-30公斤级、-35公斤级、-40公斤级、+40公斤级
六、参赛资格
(一)应具有天津市户籍或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3个月以上,年龄在16岁以上的中外籍人士均可在所在单位、所在组织报名参赛;
(二)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须提供赛前三个月内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心电图为必检项)。
(三)参赛队(者)须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所有参赛者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签字认可《参赛声明书》,比赛期间及比赛往返途中出现一切问题由代表单位和参赛者个人负责。
(四)每一项目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或组织参加比赛;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要求
1.领队:1名,负责本次赛事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2.教练员:1-2名,须有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并由参赛单位审核教练员资格方可报名。
3.运动员:每个级别报名人数不限(报名顺序按照级别从小到大报名)。
(二)参赛单位须认真填写大会统一印制的报名表,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09:00至2025年6月5日12:00。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核准参赛运动员身份信息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电子版、扫描版(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两种形式的报名表发送至邮箱:tjsrdxh@sina.com,联系人:秦老师13662196595;且将报名表纸质版(必须打印,加盖单位公章)领队会时提交,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凡报名表与规定格式不符,不予参赛。报名信息以报名系统数据为准。
(三)领队会、称重时间、地点:
领队会:2025年6月21日16:00(西青区付村体育训练基地会议室)。
称重:2025年6月21日17:00(西青区付村体育训练基地称重室)。
领队会同时交验各参赛单位报名表原件(单位公章)、参赛运动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资格承诺书(单位公章)、运动员参赛资格承诺书、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单位公章)、保险证明、体检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缺少证件者不予报名,届时请各参赛单位领队准时参加。
(四)确定最终比赛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凡无故弃权者取消录取名次资格(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裁判长确认并签字)。
(五)各参赛单位于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到,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柔道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四分之一复活赛制,5人以下(含5人)采用循环赛制。
3.各级别人数报名时不足3人的,取消设项。
4.比赛时间:U16组、U18组、成人组比赛时间为4分钟;U14组比赛时间为3分钟,U8、U10、U12组比赛时间为2分钟。
5.加时赛:金分加时赛无时间限制。
6.U14、U16、U18参赛运动员必须着蓝白柔道服进行比赛,U8、U10、U12组参赛运动员穿白色道服进行比赛。
7.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于赛前一天正式称量体重。
8.U8-U12组别的选手在投技中禁止使用夹颈背、跪姿背负投、袖吊及舍身技。寝技中禁止使用绞技、关节技。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项目录取前八名,参赛运动员不足8人(含)减1录取,参赛不足3人,取消设项。
(二)获得名次分别是冠亚军各1人、2人并列第三名、2人并列第五名、2人并列第七名,为获奖者颁发证书。
十、器材和经费
(一)使用经中国柔道协会审定的各种器材。
(二)参赛经费自理。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竞赛所需裁判员,由赛事举办方统一选调。
十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一)各代表队要加强对参赛队(者)进行赛风赛纪反兴奋剂教育,各参赛单位要与竞委会签订《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行。
(二)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扣除奖牌、总分以及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等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三、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并颁布实施。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