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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青少年艺术体操冠军赛竞赛规程

来源: 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6-04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体操运动协会

天津市人民体育馆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5年7月11日至13日,在天津市人民体育馆举行。

三、竞赛组别年龄

(一)A组(2007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二)B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三)C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四)D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五)幼儿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竞赛小项设置

(一)个人项目

A组:自选动作(徒手、圈、球、棒、带)

二级规定动作(绳 、圈)

B组:自选动作(徒手、绳、圈、球、棒、带)

二级规定动作(绳 、圈)

C组:自选动作(球、棒、带)

三级规定动作(徒手、圈)

D组:三级规定动作(徒手、圈)

(二)集体项目

A组:自选动作(5圈、10棒)

B组:自选动作(5圈、10棒)

C组:自选动作(5-10人徒手)

D组:自选动作(5-10人徒手)、集体徒手(大众八级规定动作)

幼儿组:集体球(大众十二级规定动作)

五、参赛单位

(一)以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资格的单位、2025年天津市青少年艺术体操项目训练基地(以下简称艺术体操项目青训基地)、普通教育学校、业余体校、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机构等单位为主体参赛。

(二)2025年艺术体操项目青训基地须组织代表队参加本次比赛,组队参赛情况将纳入年度相关考核。

六、运动员(队)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符合2025年天津市青少年(儿童)艺术体操项目运动员年度注册资格。

(二)符合项目参赛组别和年龄规定,运动员年龄以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为准。

(三)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须提供赛前一个月内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

(四)在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或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内注册为非天津市运动员的,不允许报名参赛。

(五)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在参赛时间(包括赴赛场往返路途中)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非因赛事组织者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其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六)为严肃比赛纪律,杜绝一切违纪行为。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认真审验运动员(队)的参赛资格,经查实违反参赛资格相关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进行递补。如有违纪行为者,将对有关单位、教练员、运动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参赛办法

(一)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报名汇总上报及参赛工作。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经报名审核后,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相关问题投诉举报。

(三)领队会或赛前技术会议确定最终参赛运动员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因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经确认并由裁判长签字;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须在赛前3个工作日向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递交书面材料并经批准。参赛运动员(队)如无故弃权,将取消该运动员(队)在本次比赛中已取得的所有成绩。

(四)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进行证件、服装等有关检查,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五)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或证明资料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赛事组织人员、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队医等)凭参赛证件或相关标识入场;非参赛人员进入比赛场馆按场馆有关入场或观赛规定执行。

(七)领队会时间及地点

2025年6月18日10:00时,在天津市人民体育馆举行。

(八)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准备《运动员(健康)体检报告证明》、《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资格承诺书》、《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等有关要求材料原件以备办赛单位查验查收,否则不予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本次比赛各组别所有自选动作项目竞赛规则采用国际体联颁布《2025-2028年艺术体操评分规则》和《2025全国艺术体操比赛年龄组别设置方案》

2.各组别所有规定动作项目竞赛规则采用国际体联颁布《2025-2028年艺术体操评分规则》、中国体操协会颁发的《艺术体操运动员技术等级规定动作2018年版》、《大众艺术体操等级规定动作2018版》。

(二)全能赛

1.个人项目

(1)自选动作:A组进行5项比赛;B组进行6项比赛;C组进行3项比赛。分别以个人5项/6项/3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将参赛等级项目的E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2)二级规定动作:A组、B组每名运动员须完成绳、圈共计2套动作。以每名运动员参赛等级项目套数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将参赛等级项目的E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3)三级规定动作:C组、D组每名运动员须完成徒手、圈,共计2套动作。以每名运动员参赛等级项目套数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将参赛等级项目的E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2.集体项目

自选动作A组、B组进行2个项目的比赛。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将参赛等级项目的E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三)个人单项

A组自选动作每名运动员参加1-5个项目的比赛;B组自选动作每名运动员参加1-6个项目的比赛;C组自选动作每名运动员参加1-3个项目比赛。各项目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以E分高者名次列前。

(四)集体单项

1.自选动作:A组、B组每个参赛集体可完成5圈、10棒各单项比赛;C组、D组每个参赛集体完成5-10人集体徒手。A组、B组以各单项得分计算成绩;C组、D组以集体徒手得分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以E分高者名次列前。

2.D组每个参赛集体完成大众艺术体操八级规定动作(集体徒手),共计1套动作。

3.幼儿组:每个参赛集体完成大众艺术体操十二级规定动作(集体球),共计1套动作。

(五)个人团体

1.自选动作

(1)A组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1-5套动作,由不同运动员每项完成3套动作,总计15套动作。以15套动作中的12个最高得分相加为该参赛队伍的个人团体比赛成绩。如成绩相等,将E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2)B组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1-6套动作,由不同运动员每项完成3套动作,总计18套动作。以18套动作中的15个最高得分相加为该参赛队伍的个人团体比赛成绩。如成绩相等,将E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3)C组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1-3套动作,由不同运动员每项完成3套动作,总计9套动作。以9套动作中的6个最高得分相加为该参赛队伍的个人团体比赛成绩。如成绩相等,将E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2.规定动作

(1)A组、B组各组别参赛运动员各完成一项绳、圈二级规定动作,取每项3套(共计6套)最高得分相加为该参赛队伍的个人团体比赛成绩。如成绩相等,将E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2)C组、D组各组别参赛运动员各完成一项徒手、圈三级规定动作,取每项3套(共计6套)最高得分相加为该参赛队伍的个人团体比赛成绩。如成绩相等,将E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六)器材服装

1.自身使用的比赛器械由参赛运动员自备。运动员自备的比赛器械应符合中国体操运动协会审定的《2025年全国艺术体操比赛器械标准》要求。

2.运动员上场比赛、赛前练习着装方面应穿着统一的艺术体操运动常规服装,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实际上场参赛队按成绩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实际上场参赛不足8人(队)(含)减2录取名次,参赛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二)本次比赛不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

(一)竞赛所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名单,经主办单位同意,由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选调。

(二)裁判人员名单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裁判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

十一、申诉、仲裁

(一)根据国际体联2025年技术规程和规则,允许对难度分数进行申诉,要求在分数公布后立即或最迟在下列运动员(队)的分数显示之前进行提出。迟于此时间的申诉将被驳回。且在10分钟内提出申诉的参赛队领队必须将签字的《申诉报告书》书面确认材料及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交与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

(二)申诉只能申诉本单位运动员该项比赛成绩的D分(难度成绩)。

(三)申诉成功,申诉费退回。申诉失败,申诉费不予退还。

十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报名汇总上报及参赛工作。通过 “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报名。各行政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运动注册资格的单位参赛报名,拥有归属本单位的注册运动员优先选择权、优先报名权。

1.每个报名参赛单位限报1支参赛代表队。

2.领队1名,负责本次比赛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3.教练员2名、助理教练1名,须有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每名教练员仅限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并由参赛单位审核资格方可报名。

4.运动员:每名参赛运动员仅可代表本人注册(代表)单位所在行政区的1个有关单位参赛。

(1)各参赛单位各组别个人项目限报12人。

(2)各参赛单位集体项目限报5队,其中A组、B组集体项目各队可报5至6人(每名运动员须至少参加一项比赛);其他组别集体项目每队可报5至10人。领队会确认上场运动员名单。

5.裁判员:每个运动队可报名1名随队裁判员。要求裁判员为2025年度天津市注册的艺术体操项目一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裁判员。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比赛通过“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报名,未在平台注册的单位需先进行用户身份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1)平台身份注册,艺术体操项目青训基地等单位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s://qsn.ty.tj.gov.cn

报名时间:2025年6月7日8:00至6月12日16:00

(2)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资格的单位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s://qsn.ty.tj.gov.cn:86

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8:00至6月12日16:00

2. 报名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平台报名系统接收到的参赛报名单位上报的最后一稿的信息数据为准。无特殊情况,纸质版报名表(无论盖章与否)仅作为办赛单位报名留档资料,报名信息以平台报名系统数据为准。

3.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赛事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未按报名要求填报的报名表,视为无效并删除处理。

(三)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各参赛单位参赛有关经费自理。

十三、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各参赛队须签订《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四、因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赛事方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五、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22)6864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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