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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大众柔道嘉年华竞赛规程

来源: 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7-18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天津柔道协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5年8月4日至8日,在天津市工业大学体育馆举行。

三、竞赛项目

个人赛、团体赛

四、竞赛组别年龄与小项设置

(一)

成人组(197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

混合团体赛:-73公斤级、-90公斤级、+90公斤级、-57公斤级、-70公斤级、+70公斤级

(二)U18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

混合团体赛:-73公斤级、-90公斤级、+90公斤级、-57公斤级、-70公斤级、+70公斤级

(三)U16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55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90公斤级

女子:-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0公斤级

混合团体赛:-66公斤级、-81公斤级、+81公斤级、-52公斤级、-63公斤级、+63公斤级

(四)U14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50公斤级、-55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81公斤级

女子: -40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63公斤级

混合团体赛:-60公斤级、-73公斤级、+73公斤级、-48公斤级、-57公斤级、+57公斤级

(五)U12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35公斤级、-40公斤级、-45公斤级、-50公斤级、-55公斤级、-60公斤级、+60公斤级

女子:-30公斤级、-35公斤级、-40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2公斤级

混合团体赛:-45公斤级、-55公斤级、+55公斤级、-40公斤级、-48公斤级、+48公斤级

(六)U10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30公斤级、-35公斤级、-40公斤级、-45公斤级、-50公斤级、-55公斤级、+55公斤级

女子:-25公斤级、-30公斤级、-35公斤级、-40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48公斤级

混合团体赛:-40公斤级、-50公斤级、+50公斤级、-35公斤级、-45公斤级、+45公斤级

(七)U 8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男、女:-20公斤级、-25公斤级、-30公斤级、-35公斤级、-40公斤级、+40公斤级

五、运动员(队)参赛资格

(一)符合项目参赛组别和年龄规定,运动员年龄以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为准。

(三)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须提供赛前三个月内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心电图为必检项)。

(四)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在参赛时间(包括赴赛场往返路途中)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非因赛事组织者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其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1.领队:1名,负责本次赛事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2.教练员:1-2名,须有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

3.运动员:每个级别报名人数不限(报名顺序按照级别从小到大报名)。

(二)参赛单位须认真填写大会统一印制的报名表,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09:00至2025年7月25日12:00。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核准参赛运动员身份信息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电子版、扫描版(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两种形式的报名表发送至邮箱:tjsrdxh@sina.com,联系人:秦老师13662196595;且将报名表纸质版(必须打印,加盖单位公章)领队会时提交,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凡报名表与规定格式不符,不予参赛。

(三)领队会、称重时间、地点:

领队会:2025年8月3日16:00(西青区付村体育训练基地会议室)。

称重:2025年8月3日17:00(西青区付村体育训练基地称重室)。

(四)确定最终比赛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凡无故弃权者取消录取名次资格(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裁判长确认并签字)。

(五)各参赛单位于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到,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六)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准备报名表原件(盖章版)、《运动员(健康)体检报告证明》、《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资格承诺书》、《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等有关要求材料原件以备办赛单位查验查收,否则不予参赛。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柔道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四分之一复活赛制,5人以下(含5人)采用循环赛制。

3.比赛时间:U16组、U18组、成人组比赛时间为4分钟;U14组比赛时间为3分钟,U12组、U10组、U8组比赛时间为2分钟。

5.加时赛:金分加时赛无时间限制。

6.U14组、U16组、U18组、成人组参赛运动员必须着蓝白柔道服进行比赛,U12组、U10组、U8组参赛运动员穿白色道服进行比赛。

7.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于赛前一天正式称量体重。

8.U12组-U8组别的选手在投技中禁止使用夹颈背、跪姿背负投、袖吊及舍身技。寝技中禁止使用绞技、关节技。

9.男女混合团体赛

(1)混合团体赛每支队伍每个级别最多可报1名主力及1名替补运动员。每支队伍须至少有4个级别的参赛队员方可参赛。

(2)参加个人赛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的运动员,可参加男子﹣73公斤级的团体赛;

参加个人赛男子﹣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的运动员,可参加男子﹣90公斤级的团体赛;

参加个人赛男子﹣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的运动员,可参加+90公斤级的团体赛;

参加个人赛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的运动员,可参加女子﹣57公斤级的团体赛;

参加个人赛女子﹣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的运动员,可参加女子﹣70公斤级的团体赛;

参加个人赛女子﹣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的运动员,可参加+70公斤级的团体赛。以此类推。

10.竞赛办法

(1)团体赛不设平局。如双方队伍打平即双方均获得3场胜利时,应当在团体赛的级别中抽取一个级别,增加一场金分加时赛以决定胜方,但该级别选手不得更换。

(2)混合团体赛称重将在比赛前一日进行,已参加个人赛并通过个人赛称重的运动员,其体重可根据所参加团体赛级别浮动5%。未通过个人赛称重的运动员可以参加混合团体比赛,但不允许超过其报名的混合团体比赛级别体重;参加混合团体比赛日前1日比赛的运动员,如未进入金牌赛或铜牌赛,应参加当日下午的混合团体比赛称重(参加正级别混合团体比赛的运动员除外),如进入金牌赛或铜牌赛,需在混合团体比赛当日开始前1小时参加称重(参加正级别混合团体比赛的运动员除外),体重允许浮动5%。

(3)混合团体赛级别顺序为:女子-57公斤级、男子-73公斤级、女子-70公斤级、男子-90公斤级、女子+70公斤级、男子+90公斤级以此类推。团体赛抽签时,抽取首轮比赛级别。后续轮次的比赛级别,将按照级别顺序中的下一个级别进行。如:首轮比赛抽签级别为男子-73公斤级,则第二轮比赛进行女子-70公斤级比赛,第三轮进行男子-90公斤级比赛,后续比赛以此类推。

(4)如需使用替补参赛选手,则教练员应在团体赛当日第一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至编排处提出替换情况。替换运动员名单仅允许主教练签字确认,不得由领队及队伍其他教练、工作人员代替主教练更改名单。

(5)双方开赛前应依裁判员手势,一起向主席台行礼和相互行礼。由裁判员核对运动员身份和级别后,进行比赛。比赛结束后,场上裁判员宣判获胜方后,示意比赛双方一起向主席台行礼和相互行礼后离场。

八、场地器材服装

1.比赛场地和器材由办赛方提供,符合中国柔道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竞赛规则的场地器材标准及要求。

2.运动员上场比赛、赛前练习着装方面应穿着符合规定的柔道服,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录取第一名、第二名、并列第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获得并列第五名、并列第七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二)参赛级别只有8人或不足8人的,以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

十、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等奖项评选

为发扬团结、拼搏、公平竞赛的体育作风,更好地体现本届全国大众柔道嘉年华的宗旨,决定在赛事期间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敢斗奖”“最佳技术奖”“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评选活动。组委会为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颁发奖杯,敢斗奖、最佳技术奖、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颁发证书。

(一)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

凡参加本届大众柔道嘉年华的代表队均可以参加评选。

2.评选条件

教练员、运动员认真执行大会的竞赛规程和有关规定;作风端正,尊重裁判,尊重观众;认真参加每项比赛,比赛过程中未出现赛风赛纪问题;参赛队伍所住房间无损坏公物现象、卫生环境干净整洁。

(二)敢斗奖评审条件

积极主动进攻、作风顽强

(三)最佳技术奖评审条件

技术动作规范、动作完成、漂亮有观赏性

(四)优秀运动员评审条件

遵守赛风赛纪、起到好的带头作用

(五)优秀裁判员评选条件

裁判员在担任裁判工作期间,服从大会各项规定,按时报到,能够遵守大会纪律和《裁判员守则》;执行裁判工作时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执裁体态(赛场上精神面貌、服装、手势等)良好,无重大失误,执裁水平较高;能够和其他裁判员友好相处,交流执裁经验,共同切磋技艺,努力提高执裁水平。

(六)评选比例

1.符合评选条件的代表队均可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获奖单位由赛事组委会评定。

2.敢斗奖按每队实际报名参赛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代表队按十分之二比例评选,不足10人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按十分之一比例评选。

3.最佳技术奖按每队实际报名参赛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代表队按十分之二比例评选,不足10人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按十分之一比例评选。

4.优秀运动员按每队实际报名参赛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代表队按十分之二比例评选,不足10人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按十分之一比例评选。

5.优秀裁判员按三分之一比例评选。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竞赛所需裁判员,由赛事举办方统一选调。

十二、因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赛事方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三、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2)2398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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