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体育局、各区健身气功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健身气功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要求,完成健身气功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在“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业务管理系统”注册备案工作。请各区体育局、各区健身气功协会、站点负责人敦促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注册时间
2024年3月7日下午5时前完成健身气功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工作,超期不予办理。
二、注册范围
我市各区已获取健身气功一、二、三级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者均需进行注册备案(已完成注册者除外)。
三、注册流程
注册流程详见“附件”。
四、其他相关要求
1.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健身气功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将失去健身气功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晋级、复训培训资格;不予推荐参加晋升国家级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2.通过注册审核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级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方可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举办的国家级裁判员和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晋级班。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将根据各省、市在“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业务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一级裁判员和指导员数量的比例进行参训名额分配。
请各区体育局、各区健身气功协会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注册备案,保障我市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7695750614
附件:注册流程
天津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事务中心
天津市健身气功协会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