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层层评选推荐和市体育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拟推荐总局表彰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天津市体育局群体处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寄出日期邮戳为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6308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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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邮箱:styjqtc@tj.gov.cn
附件:1.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拟推荐名单
2.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天津市体育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