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2023年天津市青少年射击锦标赛竞赛规程
来源: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17 18:13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6月16日-18日

地点:

1、小口径、气枪项目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体育中心射击馆

2、激光枪项目        待定       

四、参赛单位

各区县代表队

五、竞赛项目与组别设置

1、A组(气枪、小口径项目):

男子项目:

10米气步枪60发   

10米气手枪60发

50米步枪卧射60发   

50米步枪3种姿势3×40

女子项目:

10米气步枪60发   

10米气手枪60发

50米步枪卧射60发   

50米步枪3种姿势3×40

25米手枪60发

混团项目:

10米气步枪混团(男女各30发)

10米气手枪混团(男女各30发)

注:根据国际射联项目修改情况随时变化

2、B组(激光枪项目)

小学组:个人、团体

男子项目:

10米激光步枪无依托3×10(计三种姿势总成绩及各姿势单项成绩,共4枚金牌)

10米激光步枪20发

10米激光手枪20发

女子项目:

10米激光步枪无依托3×10

10米激光步枪20发               

10米激光手枪20发

初中组:个人、团体

男子项目:

10米激光步枪无依托3×10(计三种姿势总成绩及各姿势单项成绩,共4枚金牌)

10米激光步枪40发

10米激光手枪40发

女子项目:

10米激光步枪无依托3×10(计三种姿势总成绩及各姿势单项成绩,共4枚金牌)

10米激光步枪40发

10米激光手枪40发

混团项目:

10米激光步枪混团(男女各20发)

10米激光手枪混团(男女各20发)

高中组:个人、团体

男子项目:

10米激光步枪无依托3×20(计三种姿势总成绩及各姿势单项成绩,共4枚金牌)

10米激光步枪60发

10米激光手枪60发

女子项目:

10米激光步枪无依托3×20(计三种姿势总成绩及各姿势单项成绩,共4枚金牌)

10米激光步枪60发

10米激光手枪60发

混团项目:

10米激光步枪混团(男女各30发)

10米激光手枪混团(男女各30发)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且在天津市完成2023年注册工作的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同时激光枪项目各参赛单位需提供参赛运动员所就读年级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参赛单位须对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赛事期间参赛运动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三)市优秀运动队中的试训运动员、市体校学生符合激光枪项目报名要求的,且在天津市体育局完成2023年注册项目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不占报名名额。

(四)运动员只允许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要求:

1、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每个单位每项可报4名运动员,运动员如有兼项,比赛项目时间重合情况下,由运动员自行调整选择参赛。

2、每个团体项目由三人组队,混团项目由一男一女组队,每个代表队,每个团体(含混团)项目仅可报一组运动员参赛。混团项目不允许跨区组队。参加团体比赛的运动员,需在报名表中备注。

(二)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三)领队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交验报名表原件(必须加盖公章)、《人身意外保险》、《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领队会上未确认报名、未交验合格相关证件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五)各参赛单位于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向大会报到并进行器材检查,迟于此时间确认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六)确定最终比赛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

(七)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出版的最新《射击竞赛规则》和国际射联2018年实行的新规则。

(二)比赛中,运动员记分射脱靶,应立刻向裁判员报告,未报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该运动员该项比赛资格。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中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8人(含8人)减2录取名次,参赛不足3人取消设项。

(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2023年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赛事名录》,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规定,本次比赛A组运动员可办理审批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比赛各个小项至少6人上场比赛方可申请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

十、器材和经费:赛时申诉

(一)气枪、小口径项目,比赛用枪支、子弹自备,赛会不予提供。运输过程须符合公安部门相关要求。

(二)激光枪项目采用速得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竞赛器材。各参赛单位可自备器材参赛,但自备器材要求小学组可使用专业激光步手枪和少儿激光步手枪参赛,初中组及高中组不得使用少儿激光步手枪参赛。运输过程须符合公安部门相关要求。

(三)参赛经费自理。

十一、仲裁委员会及大会裁判员由天津市体育局统一选派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仲裁和申诉

比赛中若发生争议,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20分钟内,由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凡申诉者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人民币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不予退还,作为优秀裁判员的奖励基金。

十三、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规定

为加强射击项目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各参赛单位要与组委会签订《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责任书》和《免责声明》。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争,文明、干净的比赛,严禁服用兴奋剂,严禁无故弃权、打假赛。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四、本规程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并公布实施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