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天津市东丽中体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8日—19日
地点:天津市东丽体育中心
五.参赛单位:天津市各区体育主管部门、有注册资格部门
六.组别与年龄:
U15组 (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2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0组(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赛项目
男子曲棍球U15(五人制)U12、U10(六人制)
女子曲棍球U15(五人制)U12、U10(六人制)
八.参赛运动员资格:
1.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且符合竞赛规定的年龄组别。
2.参赛运动员须有本市二代身份证,完成2023年天津市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
3.如年龄不符者组委会有权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
九.参赛办法:
1.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3名、队医1名、运动员12名,不得少于8名。
2.领队会时间和地点:2023年7 月 10日上午十点于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各参赛人员自行参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一切伤病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3.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以两种形式电子版和电子打印版(加盖区体育局公章)报至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中午十二点前,传送电子邮箱(sqblzx999@163.com)。参赛人员信息须与身份证,注册证一致。否则不予编排参赛。请教练员核准运动员信息,交表后一律不许更改。
4.在召开领队会时,请参赛单位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注册证进行资格审查,核准后名单录入秩序册。
5.报名后,任何选手不得无故退出比赛,如遇突发事件,须持相关证明报组委会,否则将拒绝参加本赛事的一切活动。
6.荣获青训基地的单位必须参加各组别比赛,报名表需各区体育主管部门盖章。
十.竞赛办法: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曲棍球竞赛规则。
(一)竞赛编排:
单循环比赛时,将根据报名顺序,按“1”不动逆时针旋转原则进行编排。分组比赛时按蛇形排列进行分组。单循环比赛时同区,同学校队伍先进行比赛。
(二)决定名次办法: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1.单循环全部比赛获胜场次多者名次列前;
2.单循环全部比赛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如仍相等,则采用11米球挑战决胜办法决定名次。
(三)附加赛、淘汰赛
必须决定胜负。如常规时间比赛结束时比分相等,则采用11米球决胜办法决定胜负。
十一.竞赛规则: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曲棍球竞赛规则”和国际曲联5人制最新规则。
2.比赛分为2节,每节15分钟,每节之间休息3分钟。
如遇低温及连续下雨等恶劣天气,为保护青少年健康和安全,组委会可视情况修订比赛时间和休息时间。
3.红,黄,绿牌规定:
运动员被出示绿牌后必须出场1分钟;被出示黄牌后必须出场2分钟以上;被出示红牌后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
4.比赛服装:
(1) 每队必须准备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女队员必须穿短裙,守门员的两套上衣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2) 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不统一,不带护腿板,不穿长袜者不得上场比赛。
(3) 运动员必须穿专用曲棍球鞋进入比赛场地。鞋,护袜以及守门员的护腿,护脚颜色必须为深色,但不得为绿色。
十二.申诉和纪律:
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30分钟内按照规则规定有权申诉的人,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附相关材料),同时交纳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作为补充竞赛费基金。因参赛资格弄虚作假败诉,取消参赛资格并进行通报。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须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
十四.其他
裁判长,裁判员由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统一选派。本竞赛规程由组委会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并公布实施。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