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 竞赛规程
来源: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08 14:28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武术协会

三、协办单位:天津霍元甲学校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日期 待定

地点 天津霍元甲学校气膜馆

五、参赛单位

各区、市体育局直属单位和天津市青少年训练基地。

六、组别与年龄

A组:16岁~18岁(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B组:13岁~15岁(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C组:10岁~12岁(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D组:9岁以下(含9岁,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赛项目

(一)A组 

1.自选项目:长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

2.规定项目:南拳、南刀、南棍(均为第三套国际竞赛套路);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

3.传统拳术: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螳螂拳、鹰爪拳、其他象形拳、查拳、华拳、少林拳

4.传统器械:醉剑、长穗剑、朴刀(含大刀)、猴棍、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钩、三节棍(含二节棍)、单鞭、双鞭(含刀加鞭)、绳镖(含流星锤)、传统太极器械

5.对练项目:二人对练、三人对练

(二)B组

1.自选项目:长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

2.规定项目:南拳、南刀、南棍(均为第一套国际竞赛套路);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

3.传统拳术: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螳螂拳、鹰爪拳、其他象形拳、查拳、华拳、少林拳

4.传统器械:醉剑、长穗剑、朴刀(含大刀)、猴棍、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钩、三节棍(含二节棍)、单鞭、双鞭(含刀加鞭)、绳镖(含流星锤)、传统太极器械

(三)C组

1.自选项目:长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

2.规定项目:规定南拳(第一套国际竞赛套路)、少年规定拳、初级三路拳、初级刀术、初级剑术、初级棍术、初级枪术、八法五步、42式太极拳、24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

(四)D组

规定项目:规定南拳(第一套国际竞赛套路)、少年规定拳、初级三路拳、初级刀术、初级剑术、初级棍术、初级枪术、32式太极剑、24式太极拳、八法五步

(五)集体项目(混编):集体基本功

八、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符合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资格的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

(二)各参赛单位须对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赛会期间运动员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三)市优秀运动队中的试训运动员、市体校学生符合青少年组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且在天津市体育局完成2024年注册项目的运动员,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不占报名名额。

(四)运动员只允许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九、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1.参赛单位报领队1名、教练员1-2名(每名教练只允许代表一个单位)、队医1名,各组别可报男运动员7名,女运动员5名。

2.A组每名运动员必须参加3个单项(不含对练),对练项目,男女不得混报,每队最多有一人陪练且只能陪练一次。

3.B组、C组每名运动员除集体项目外可任意报3项(含传统项目)。

4.D组每名运动员除集体项目外可任意报2项。

5.集体项目各参赛单位可由已报名各组别的运动员混编报名,各参赛单位只限报一个队,且不少于8人,其中男、女运动员人数比例不低于1:3。

(二)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核准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注册信息,将核准后信息填写至报名表(手写无效)。并在规定时间内以Word文件格式的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tjwswsbs@163.com,纸质版报名表原件(盖章版)于领队会时提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

(三)领队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最终比赛名单后,如运动员因伤不能参加比赛,须赛前24小时凭参赛单位弃赛证明,及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弃权。不得无故弃权参赛,无故弃权参赛运动员将取消其本场比赛的所有成绩。

(五)各参赛单位于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向大会报到,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六)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十、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武术套路单项赛。

(二)采用最新版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A组自选项目采用套路难度规定,其它组别不采用套路难度规定。

(三)竞赛规程规定外的其它项目和个人不得参加比赛。

(四)集体项目内容编排规定:

1.五种直摆性腿法(正踢、侧踢、外摆、里合、后踢);

2.三种屈伸性腿法(弹腿、蹬腿、侧踹腿);

3.两种扫转性腿法(前扫腿、后扫腿);

4.三种击拍性腿法(拍脚击响、里合击响、外摆击响);

5.五种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侧空翻、旋子)不少于3种;

6.五种步型(弓步、马步、仆步、虚步、歇步)。

7.背景音乐自行准备,且为无歌词、说唱等内容的纯音乐,每出现一次,由裁判长扣0.1分。

8.集体基本功参加人数每少1人由裁判长扣0.2分。

(五)各项目时间规定:

1.自选项目不得少于1分10秒。

2.规定套路无时间规定。

3.42式太极拳3分钟鸣哨结束、42式太极剑2分钟鸣哨结束。

4.24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2分钟鸣哨结束。

5.集体项目3-4分钟。

(六)本次比赛器械必须符合规则要求,运动员的参赛服装不作规定,但要体现出民族特色、项目特色、运动特色和时代特色。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年龄组划分要求,不得跨越年龄组。

(八)运动员因伤病等特殊情况更改项目时,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在赛前24小时提出申请。

(九)运动员确因伤病等特殊情况无法参赛时,必须向检录长出具大会医生开具并由总裁判长签字的诊断证明,无故弃权者取消参赛成绩和全年参赛资格。

十一、录取办法与录取名次

(一)各组别比赛均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参赛(含8人/队)减2录取,不足3人/队参赛取消设项。

(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2024年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赛事名录》,《2024年武术套路省级比赛可授予等级称号小项》,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规定,本次比赛A组运动员可办理审批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比赛各个小项至少 8 人(对、队)上场比赛方可申请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参赛器械自备,使用符合竞赛规则要求的比赛器材。

(二)参赛经费自理。

十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裁判员由天津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四、仲裁和申诉

(一)仲裁的程序和过程将按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最新颁布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中仲裁委员会职责与申诉执行。

(二)参赛单位如果对裁判组判决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运动员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人民币的申诉费。如申诉正确,退回申诉费;申诉不正确的,则维持原判,申诉费不退,作为优秀裁判员的奖励基金。

十五、未尽事宜由天津市体育局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并颁布实施。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