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 竞赛规程
来源: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08 14:32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天津市武清体育中心

四、参加单位

各区、市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重点布局训练单位、有训练基础的学校、俱乐部等组队参赛

五、组别与年龄

青年组: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少年组:2009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六、竞赛项目

(一)男子青年组(十个级别):

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5公斤级、90公斤级。

(二)女子青年组(七个级别):

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

(三)男子少年组(十个级别):

39公斤级、42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

(四)女子少年组(六个级别):

39公斤级、42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

七、参赛资格

(一)经医院体检合格且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并符合竞赛规定的年龄组别。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并符合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资格的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

(三)各参赛单位运动员须有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等。体检证明须在本次比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各项任缺一项即不能参加比赛。比赛期间一切伤病及其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四)参赛单位须对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赛事期间参赛运动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要求:  

1.领队:1名 负责本项目比赛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2.教练员:1-2名 须有运动员参加本项目比赛,并由参赛单位审核教练员资格方可报名。每名教练员只可代表1个单位,不在教练员名单内的人员不能临场指挥。

3.运动员:同一年龄组同一级别中限报1人

4.医生:1名,本队队医由参赛单位审核资格方可报名。

(二)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核准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注册信息,将核准后信息填写至报名表(手写无效)。并在规定时间内以Word文件格式的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tjwssdbs@163.com,纸质版报名表原件(盖章版)于领队会时提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

(三)领队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最终比赛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

(五)各参赛单位于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向大会报到,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六)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颁布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二)本次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每场比赛三局二胜制,每局净打1分30秒,局间休息1分钟。

(三)运动员严格按照所报级别进行称量体重检查,时间为赛前一天;然后进行抽签编排(未参加称重或称重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抽签);运动员称量体重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体检证明、保险证明。

(四)没有按时参加称量体重、赛前3次检录未到或检录后擅自离开未按时上场参赛者,作无故弃权论。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成绩。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竞赛项目各级别分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8人)减二录取,不足3人取消设项。

(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2024年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赛事名录》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规定,本场比赛青年组运动员可办理审批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比赛各个小项至少 8 人上场比赛方可申请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使用符合竞赛规则要求的比赛器材。

(二)运动员比赛使用的护具(自备)与服装必须符合规则和有关规定要求,否则不予参赛。必须穿着中国武术协会认定的武术散打比赛服装(红蓝各1套)及护具,服装与护具颜色需相同。

(三)比赛护具分红、蓝两种颜色。包括:拳套、护头、护胸(由组委会统一提供),以及自备符合比赛规则要求的护齿、护裆、护脚背和缠手带。护裆必须穿在短裤内,缠手带的长度为3.5米-4.5米。

(四)参赛经费自理。

十二、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三)裁判员由天津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三、仲裁和申诉

(一)仲裁的程序和过程将按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颁布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中仲裁委员会职责与申诉执行。

(二)参赛单位如果对裁判组判决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运动员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人民币的申诉费。如胜诉,退回申诉费;如败诉,则维持原判,申诉费不退,作为优秀裁判员的奖励基金。

十四、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规定

为加强武术散打项目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各参赛单位要与组委会签订《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责任书》和《免责声明》。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等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追加处罚。

十五、其他:

(一)各参赛单位报到后,大会监督组将对运动员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则取消比赛资格。

(二)不得以何种理由放弃或不参加比赛,不得打假赛,经仲裁委员会和裁判组认定,将取消其比赛成绩。运动员因伤不能继续比赛,需有医务监督出具的诊断证明,作弃权论,已取得的成绩有效。

(三)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实力悬殊,为保护本方运动员的安全,教练员可举弃权牌表示弃权,运动员也可举手或主动下台弃权。

(四)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争,文明、干净的比赛,各参赛单位和全体裁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天津市体育局和赛区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严禁服用兴奋剂,严禁无故弃权、打假赛,如发生上述情况,将按天津市体育局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如比赛期间出现伤病、意外伤害等情况,各参赛单位自理,组委会不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

(六)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于大会组委会。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