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来源: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19 15:52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棒垒球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16日-18日,在团泊体育中心垒球场

五、竞赛项目

团体

六、竞赛组别与年龄:

(一)U18组、U15组、U12组

团体

(三)年龄

U18组(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U15组(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U12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参赛单位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和有天津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资格的单位。

八、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资格。

(二)符合项目参赛组别及年龄规定,运动员年龄以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为准。

(三)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四)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在参赛时间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参赛人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九、参赛办法

(一)报名和报到

1.报名要求

(1)队医:1名

(2)领队:1名,负责本次比赛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3)教练员:3名,须有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仅可报名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参赛临场指导,并由参赛单位审核教练员资格方可报名。教练员多个参赛单位报名,将取消临场指导资格。

(4)运动员:每名运动员仅能报名参加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每支参赛队最多可各报18名运动员。

(5)每个参赛单位每个组别可报名1支参赛队。

2.报名方式

(1)通过“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报名。未在平台注册的运动员,须先进行运动员身份注册。

参赛单位平台报名网址为:http://qsn.ty.tj.gov.cn:86

平台运动员注册网址为:http://qsn.ty.tj.gov.cn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8:00至8月3日12:00

赛事咨询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18502634506(9:00至16:30可致电咨询)

3.报名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平台报名系统接收到的参赛报名单位上报的最后一稿的信息数据为准。无特殊情况,纸质版报名表(无论盖章与否)仅作为办赛单位报名留档资料,报名信息以平台报名系统数据为准;

4.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赛事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未按报名要求填报的报名表,视为无效并删除处理。

5.运动员代表资格经报名审核后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竞委会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相关问题投诉举报。

6.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交验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等有关要求材料,否则不予参赛。

7.领队会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14日下午2:00,在团泊体育中心科研楼二楼会议室举行。领队会时将进行比赛的抽签。

8.确定最终比赛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经确认并由裁判长签字)。

9.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10.各参赛单位于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至检录处报到,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十、竞赛办法

(一)U18组、U15组比赛执行由世界棒垒球联合会颁布、中国垒球协会审核的《2022-2025垒球竞赛规则》,本规程中和《规则》有不一致的条款以本规程为准。

U12组采用中国垒球协会《全国幼儿软式棒垒球比赛规则(试行)2019修订版》;

(二)场地

1.U18组、U15组比赛场地:本垒打距离67.06米,垒间距离18.29 米,投手距离12.19米;

2.U12组比赛场地依《全国幼儿软式棒垒球比赛规则(试行)2019年修订版》1.01比赛场地规定执行;场地大小:垒间距离15米,本垒打距离50米。

(三)赛制及编排

1.按实际报名参加队伍数,采用分组同名次或单循环取名次方式进行(最终赛制和名次产生办法,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每场比赛为7 局,但比赛时间最长60 分钟。如比赛结束不足5分钟(含)则不开新局。不采用延长局制。

3.如比赛中某队在三局领先 15 分(含)以上、四局领先10 分(含)以上或五局领先 7 分(含)以上时,比赛即结束。

4.参赛队迟到,于比赛开始时间15分钟内到达比赛场地,比赛时间从开赛时间计时。超过15分钟,迟到队伍算弃权,弃权队伍判定为0:7告负。

5.不执行指定击球员(DP) 规则。

6.一名投手在一场比赛中投球局数不得超过3 局,(踏板投球计算为1局,包括试投) 否则将扣除循环赛积分2 分。

7.每场比赛每队可防守暂停3 次,暂停时教练可对投手作指示和更换投手。进攻暂停每局可申请1次。

8.积分和名次确定办法:

(1)循环赛胜一场得 2 分,负一场 0 分,积分多者列前;

(2)循环赛中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如两队积分相等,则依据相互间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三队或以上积分相等,按以下规则依次比较:

(3)依据相互间比赛战绩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胜场数相同,则按这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两队名次,胜者列前。

(4)如按第(1)条排列时仍有不能区分名次者,则依据相互间比赛失分情况决定,按失分越少排名越靠前的规则排列,直至剩最后两队时,则按这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两队名次,胜者列前。

(5)如按第(2)条排列时仍有不能区分名次者,则:

A.当只有两队失分相同时,按两队之间的比赛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列前;

B.当有两队以上失分相同时,则依据全部循环赛失分多少决定名次,按失分越少排名越靠前的规则排列,直至剩最后两队时,按这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胜者列前。

(6)如按第(3)条排列时仍有相同者,则抽签决定。

9.比赛中如因天气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赛程将所有比赛打完时,组委会有权根据天气和比赛进程等情况变更后续比赛方法和名次产生办法。

(十一)除报名名单中人员,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入场。

(十二)参赛运动员报名以后,必须按照所报名年龄组别参赛。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

(二)凡在18名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中,上场比赛的运动员方可获得成绩证书。

(三)本次比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U18组的参赛运动员取得符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成绩,可以申请授予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十二、比赛服装、器材和经费

(一)各队必须准备2套深浅颜色不同的棒垒球比赛服,并在报名表上注明球衣号码,上场比赛服装必须统一,上衣印有明显号码,尺寸须大于7*15厘米,号码数字需小于100,必须佩戴棒垒球帽;

(二)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穿运动鞋或胶钉鞋;禁止穿钢(铁)钉鞋;

(三)跑垒指导员须统一着棒垒球服装,并与对方服装有明显区别;

(四)上场队员及教练员禁止穿戴危险饰物。

(五)各参赛队所需参赛经费自理。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竞赛所需仲裁委员、裁判员名单,经天津市体育局批准,由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选调。

裁判员名单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裁判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

十四、申诉

如对比赛过程、结果有异议,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的30分钟内,按照有关规则规定的有权申诉人员,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并附相关材料,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方可受理。如胜诉,申诉费将原数退还;如败诉,申诉费则不予退还,将作为补充竞赛费基金。应诉方因参赛资格弄虚作假败诉,将给予扣罚1000元参赛保证金、内部通报、全市通报或取消参加比赛资格的处罚。

十五、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各参赛单位应严格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各参赛单位须签订《赛风赛纪责任书》和《反兴奋剂责任书》。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扣除积分以及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等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六、因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赛事方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七、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