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市总工会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天津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事务中心
二、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赛日期:4月12日
(二)竞赛地点:天津市民族文化宫剧场
三、竞赛项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套广播体操三人赛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套广播体操团体赛
四、竞赛分组及年龄
(一)青年组
18-35岁(1990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二)中老年组
36-65岁(1960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
五、参赛单位
全市各委、办、局、人民团体、行业体协,各区,各级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应具有天津市户籍或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3个月以上,中外籍人士均可在所在单位、所在组织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8至65岁(出生日期为1960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3.身体健康,具有广播体操项目应具备的身体条件及运动能力;
4.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或组织参加比赛。
(二)报名
1.各参赛单位限报两支队伍,每人限报两项,各项目含领队1人、教练1人,参赛队员可兼领队、教练;
2.三人项目可报名队员4人(含替补队员1人),参赛队员中必须有一名异性;团体组可报名队员16-22人(含替补队员2人),参赛队员中男性占比不得少于30%;
3.报名时间:3月13日-3月25日;
4.报名所需材料:①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②运动员签名的参赛责任书扫描件③全体运动员购买意外保险凭证(电子版或纸质版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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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扫码报名
6.报名联系人:任老师 13512279597
七、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报名不足八队的按实际名次录取。
(二)获得前八名的队伍颁发奖杯、证书。
(三)颁发优秀教练员奖(各组、各项获得前三名的教练员)颁发证书。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第九套广播体操手册-第九套广播体操评分方法参考》(国家体育总局编,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2011年8月第1版)及其音乐和口令。
(二)各参赛单位服装自备,须着运动服、健身服、休闲服、运动鞋等,视觉上统一并符合该运动项目要求。
(三)每支队伍以基本队列队形候场,根据裁判示意,从候场区以分列式快速入场准备比赛,可喊口号。报名时提交口号内容,竞委会负责审核。
(四)进入场地后,在音乐前奏部分(约18秒),可自行创编表演。各队可根据运动员的能力和水平进行自编动作,但不可出现违例动作:如技巧(除侧手翻外)、下腰、后搬腿、结环跳、鹿跳、托举等,详细情况将在领队会说明。
(五)第一节伸展运动、第四节体侧运动、第五节体转运动、第六节全身运动的第1拍和第5拍的动作方向可根据需要调整向左或向右,并做到左右对称。其余部分均不得改变。
(六)音乐播放完毕,队伍以基本队列队形,按照指定线路快速退场,完成比赛。
(七)比赛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
(八)本次比赛仲裁、裁判长、裁判员及竞赛人员均由竞委会选派。
九、评分细则
(一)成套动作完成满分为100分
整套动作完成及动作方向创新展示,满分90分;进场退场和精神面貌,满分6分;前奏阶段团体创编,满分4分。
1.动作完成与创新展示(90分)
(1)准确度:动作技术规范、肢体位置准确、动作路线清晰、动作方向准确;
(2)幅度:始终保持正确的身体姿势、大幅度舒展地完成动作;
(3)力度:动作轻松而不懈怠、有力度而不僵硬;
(4)节奏感:动作节奏与音乐节奏吻合,呈现出动作韵律美感;
(5)一致性:所有参赛者以整齐的动作规格、幅度、力度、速度及精神状态完成动作。
2.进退场和精神面貌(6分)
进退场及做操时,通过队列队形和分列式及喊口号,彰显振奋精神,表现积极向上,富有感染力。
3.前奏阶段的团体创编展演(4分)
(1)创编作品能够体现广播体操兼顾基本、简单的项目特点,适合大多数人以团体合作展示的方式参加;
(2)不得做抛接、托举、翻腾、极限力量等高难度动作和技巧类动作。
(二)扣分办法
1.小错误:指与正确动作、姿势和节拍等有微小的偏差或动作错误角度与方向小于15°,扣1分;
2.中错误:指与正确动作、姿势和节拍等有明显的偏差或动作错误角度与方向在15°至30°之间,扣2分;
3.大错误:指动作严重偏离正确的姿势和节拍或动作错误角度与方向在30°至45°之间,扣3分;
4.失误:指没有清晰的身体位置、失去平衡(如跌倒),扣5分;
5.漏做动作:漏做2拍动作扣0.5分;漏做4拍动作扣1.0分;漏做8拍动作,扣2.5分;
6.附加动作:指在同节操中出现多余的动作,扣3分;
7.精神面貌不佳,扣3分;
8.没有创新或创新不符合广播体操项目特点、创新表演时存在明显失误,扣3分。
(三)缺席减分
按比赛规程要求团体赛的每队30%男性队员、缺少男性队员扣2分,由裁判长在总分中扣除。
(四)总成绩计算
比赛采用100分制,5-7名裁判员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最后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中间分数的平均分,再减去裁判长减分,为最后得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比赛成绩现场公布。
十、其他
(一)各代表队要加强对参赛队(者)进行赛风赛纪反兴奋剂教育,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行。
(二)参赛队(者)须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所有参赛者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签字认可《参赛声明书》,比赛中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和参赛者个人负责。《参赛声明书》(见附件)以参赛队为单位签署、收集,领队会时上交原件。
(三)获奖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展演广播体操项目规程》择优选拔25-60岁(1965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队员进入天津代表队备战名单。
(四)领队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本竞赛规程由竞委会负责解释。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报名表(第九套广播体操三人项目)
2.报名表(第九套广播体操团体项目)
3.参赛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