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问答库  /  政策问答
《天津市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25-12-10       来源:天津市体育局

监管办法共分为章三十条,涵盖体育赛事活动安全保障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监管法律责任等内容,重点内容如下

(一)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作了规定,《监管办法》进一步规定了在本市范围高危险性体育赛事行政许可制度,明确行政许可的范围、对象、条件、程序、变更、公开等规定,增加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操作性。

(二)细化体育赛事活动各方义务与责任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各方职责已有规定,《监管办法在此基础上,结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对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之间的职责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与规范,以更为精细的条款设计和风险控制节点要求,提高法律义务的可执行性。

(三)强化体育赛事活动监管服务

监管办法突出全过程、全链条的安全监管理念,健全了监督检查机制,构建责任清晰、执行有力、追责到位的赛事监管格局。一是强化赛事活动监管实施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监管办法明确体育行政部门应常态化开展赛事活动日常检查和抽查有关事项,促进执法检查有效开展;二是发挥体育协会专业优势,提升体育赛事活动服务质量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体育协会对体育赛事活动参与监督服务的范围、程度及方式,充分发挥协会的专业优势,助力体育赛事活动高质量发展;三是强调责任保险义务,夯实体育赛事活动安全保障。强调必须购买公众责任保障的三种情况,用好保险保障,守护人民群众健康与安全。

(四)突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监管

监管办法重点监管协同监督指导服务监管实施四个方面进行具体明确,按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着重对监管实施的条款进行了具体化,为一线执法人员明确了较为具体的检查核查内容,即核查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时所提供的各种资质证明、说明性材料以及有关保障措施等在赛事活动举办中是否发生了变化,如专业人员配备是否达标,是否存在缺少符合安全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等情形。这部分内容是监管办法主要的创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