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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体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市体育局宣教法规处

发布时间: 2022-02-15

天津市体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天津市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据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的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的通知,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天津市体育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若干举措》。副局长、党组成员李桂峰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为题进行法治专题讲座。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体育法治宣传教育,利用课堂、饭堂、训练馆等场所,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对运动员、教练员、职工、体校学生加强体育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

(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总结我市体育局系统2020年度政府法治建设方面的工作,起草《2020年市体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在市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并报送国家体育总局、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专项行动,起草《天津市体育局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情况报告》,报送市依法治市办。按照市委关于迎接中央法治督察工作的要求,成立迎接法治督察领导小组,起草《市体育局2019年以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自查报告》,报市依法治市办。

(三)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严格履行《天津体育局工作规则》《天津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制度,重大决策会议涉及法律问题的,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并发表意见。在立法、规划、涉及民生等重大决策事项上加大专家介入力度。强化系统法治队伍的建设,增设公职律师,优化内外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高系统的法治队伍建设水平。

(四)加强政策法规文件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审核报备6个规范性文件,回复政协委员关于我市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2个提案。对我局起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将《天津市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我市建立“8421工程”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废止。全力推进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工作。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行政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监督处牵头负责的工作格局。制定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定期督促检查,通报有关情况。对市体育局官网上已公开的各类行政职权进行系统梳理,明确4项行政检查及行政处罚职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指导业务部门加强对体育彩票销售网点、公共体育场馆的行政执法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天津市体育系统依法监管工作培训考核,并邀请南京体育学院法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闫成栋教授围绕“新时代我国体育行政监管工作的挑战与应对”进行授课,新申请行政执法证件人员5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和行政诉讼工作。依据《2021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精准开展普法工作。针对民法典实施、宪法日、“6·23”国际奥林匹克日、“8·8”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段和体育法治宣传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普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等相关体育法律知识,推动开展8场集中宣传活动。在市普法办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运用体育局微信公众号“i普法”专栏等新媒体技术开展体育法治宣传教育,全年共发布法律知识51期。印发《天津市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1个直属单位、1名个人分别被评选表彰为2016-2020年天津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认真开展行政诉讼工作。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程度有待提高。对社会关注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育场馆开放、民心工程的决策部署,要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决策的有效性、针对性。决策实施后评估也要逐步引导公众、专家顾问团队参与。

(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个别干部仍未形成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习惯,工作中法律意识、法治思维方式应用不足,在角色定位方面,仍存在着管办不分、忙于具体事务的倾向,削弱了政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职能。

(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薄弱,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分布在各个职能部门,日常忙于专业业务工作,不利于执法业务的深入研究和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于违法违规的经营场所,通常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的方式进行,缺乏处罚措施。执法机制尤其是联合执法机制不够健全,与专业机构和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不够。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由于没有专职执法队伍,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验欠缺,随着体育产业发展速度的加快,执法监管压力增大。二是体育法律法规制定时间较早,部分规定已不适应现阶段体育发展现状,法律法规适效性差、可操作性不强。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市体育局主要领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对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党组中心组学法、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核、行业普法、行政执法培训、依法行政考核、行政复议应诉、解决涉法民事纠纷、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监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及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等各项工作认真部署、亲自推动、全程督办,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力促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市体育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我市法治社会建设目标任务,为体育强市建设和“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列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继续落实好处级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着力抓好“关键少数”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有关制度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完善综合执法制度,全力推进《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工作。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在决策论证、合同谈判、政策把关、诉讼应对、矛盾调处等“事前”“事中”“事后”的介入力度。在关乎群众利益的全民健身、场馆开放、惠民服务等事项上广泛听取意见和公开公示。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明确权责归属、完善执法体系、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推进部门联动、发挥公众作用,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公共治理体系。加大权责清单的社会宣传普及力度,充分发挥清单对于群众咨询、办事、投诉的积极服务和引导作用。做好对取消、调整、下放的体育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进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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