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体育局关于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144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 市体育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9-25

民革天津市委会提出的关于我市依托楼顶经济,建设楼顶运动综合体打造运动之城的提案收悉,经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体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快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联合市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了《天津市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若干措施》,在挖潜拓展楼顶空间等建设资源建设体育设施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鼓励支持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建设体育设施。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可应社会主体申请,提供城市空闲土地建设健身设施,并可依法按照兼容用途、依据地方关于临时建设的办法进行管理。健身设施由各相关方协商依法确定产权归属,建成后5年内不得擅自改变其产权归属和功能用途。社会力量可申请利用尚未明确用途的城市空闲土地、储备建设用地或者已明确为文化体育用地但尚未完成供地的地块建设临时性健身设施,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

二是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重点解决中心城区体育场地面积不足的问题,倡导支持在街道、乡镇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

三是倡导复合利用模式。鼓励支持复合利用城市文化娱乐、教育、商业等设施资源建设体育设施。支持对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在不改变、不影响建设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通过与具有相容性用途土地产权人达成使用协议的方式促进健身设施项目落地。在养老设施建设中,要配建充足的健身场地设施。

四是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暂时不具备建设条件的体育用地,鼓励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租期不超过20年。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的,健身设施建成开放并达到约定条件和年限后,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的土地应继续用于健身设施建设运营。对按用途需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依法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可在租赁供应时实施。

在这些措施推动下,我们积极利用城市闲置空间、楼顶空间等资源,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协调吸引社会资本建设了一批体育设施,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河西区华夏未来海河中心楼顶综合运动场地(包括人工制冷可移动滑冰场、笼式足球场、网球场)、和平区印象城楼顶综合运动场、河北区凯文汇楼顶运动场、滨海新区生态城爱琴海楼顶笼式足球场、北辰区宜兴埠六街三大球主题公园、津南区葛沽冰球馆(气膜结构)、滨海新区响螺湾体育中心(气膜结构)、天津市奥体中心滑冰馆(气膜结构)、红桥区西沽公园游泳馆(气膜结构)、宁河游泳馆(气膜结构)等,这些设施有效增加了我市体育场地设施产品供给,缓解了区域内健身场地不足的问题,深受健身群众喜爱。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落实相关政策,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相关区,鼓励吸引社会本积极利用城市闲置空间、楼顶空间建设体育设施,同时,依托这些标志性场馆,树立“内容为王”运营理念,积极引入高品质健身赛事活动,与周边业态形成联动,为年轻人提供舒适、丰富且有品质的消费服务,成为城市年轻消费者个性化休闲时尚生活新典范,更好满足群众消费需求,不断推动促进楼顶经济、夜间经济发展。


2023年4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体育局,022-233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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