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体育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各区体育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第八次局长办公会会议要求,现将《天津市体育优秀后备人才奖励办法(试行)(津体〔2006〕73号)》等1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告。
2017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1.天津市体育优秀后备人才奖励办法(试行)(津体〔2006〕73号)
2.天津市体育优秀后备人才评定办法(试行)(津体〔2006〕73号)
3.天津市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奖励办法(试行)(津体〔2006〕73号)
4.天津市业余训练综合评估评定奖励办法(试行)(津体〔2006〕73号)
5.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津体〔2006〕73号)
6.天津市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网络管理系统暂行办法(津体〔2007〕201号)
7.天津市体育竞赛裁判员注册实施细则(试行)(津体〔2008〕23号)
8.关于规范本市信鸽竞赛活动的通知(津体〔2008〕150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参加国际、国内群众体育竞赛活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意见(津体〔2009〕158号)
10.关于提高我市体育赛事活动市场化运作水平的若干意见(津体办〔2010〕18号)
11.天津市体育优秀后备人才评定奖励办法(津体青少〔2011〕2号)
12.关于开展星级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评选活动的通知(津体〔2012〕8号)
13.市体育局关于下发《天津市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体青少〔2015〕3号)
天津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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