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教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冰雪运动发展规划 (2016—2025年)》的通知
各区体育、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房管、建设、旅游主管部门:
为促进我市冰雪运动繁荣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体育文化需求,提高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天津市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旅游局
2018年9月17日
天津市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
北京和张家口申办2022年冬奥会的成功,将对我国冰雪运动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中国将迎来冰雪运动蓬勃发展的历史时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和《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体经字〔2016〕645号)、《全国冰雪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2年)》(体经字〔2016〕64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天津市冰雪运动发展的现状
天津滑雪运动历史悠久,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目前我市拥有各类大小滑雪场十几个之多,大规模山地滑雪场有4个。盘山滑雪场、蓟州滑雪场、玉龙滑雪场、毛家峪印象滑雪场,总面积200万平方米。2014——2015年度冬季各滑雪场接待总量就达到了35万人次。由于滑雪运动在津城不断升温,吸引京津冀大批游客和滑雪爱好者。同时,我市相继举办过五届雪地马球世界杯赛、十二届天津市冬季冰雪运动大会、三届天津市滑雪运动大会。目前,我市有嘉里溜冰场、全明星大悦城溜冰场、全明星银河溜冰场、全明星远洋溜冰场、吉利溜冰场、世纪星冰场、塘沽金元宝溜冰场7个室内滑冰场。据初步统计,我市有专门滑雪装备的发烧友级别的滑雪会员2000多人,其他旅游式的体验型的参与者每年都在5万人以上。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抢抓北京和张家口举办2022年冬奥会重要契机,坚持“政府引导、依托社会、市场运营”的思路,充分发挥市场在冰雪运动中的资源配置作用,鼓励和调动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市场的多方积极性,形成多元化兴办和发展冰雪运动的格局和机制。推动冰雪项目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模式,推进冰雪活动的娱乐性向专项性发展,不断扩大冰雪运动的普及,促进冰雪运动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市冰雪运动技术水平。
(二)基本原则
推动普及,优化提升。以青少年为重点,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冰雪运动,推广冰雪健身休闲项目,举办丰富多彩的冰雪赛事活动,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参与冰雪运动需求。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着力推进冰雪运动的发展,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完善市场机制。发挥政府作用,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公共服务,营造重视冰雪、支持冰雪、参与冰雪的社会氛围。
因地制宜,重点发展。依据我市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宜冰则冰、宜雪则雪,室内外结合发展冰雪运动。继续支持重点地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不断创新,形成冰雪运动发展集聚区。
协调互动,融合发展。立足全局,系统谋划,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空间发展格局,促进冰雪产业和冰雪事业的协调发展。丰富冰雪产业业态,推动冰雪运动与旅游、健康等相关产业互动融合,创新发展手段,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2016-2020年),冰雪发展形成良好的氛围,整体水平有显著提升。直接参加冰雪运动的人数达到15万,并“带动90万人参与冰雪运动”。各类滑冰馆、滑雪场、人造冰场等达到25个左右。打造综合性冰雪基地及特色示范项目2个。加强天津市滑雪运动协会建设,成立天津市滑冰运动协会。完善我市冰雪项目的竞赛体系,建立青少年、成年人等各类人群滑冰、滑雪、轮滑等竞赛制度。鼓励兴建一批冰雪运动俱乐部。依托社会力量组建天津市滑冰(速滑、花样)、冰球、冰壶、高山滑雪等项目运动队,提高我市冰雪项目运动技术水平。
2.远期目标(2020-2025年),推动天津冰雪运动实现全面发展,形成适合我市全民健身普及、竞技水平提高和体育产业发展的天津市冰雪运动发展运行机制。直接参加冰雪运动的人数超过30万,并“带动200万人参与冰雪运动”;冰雪竞技水平进一步增强,力争2022年北京冬奥会上有天津选手参赛。各类滑冰馆、滑雪场、人造冰场等达到50个左右。打造综合性冰雪基地及特色示范项目1-3个。进一步加大冰雪项目教练员和专业人员培训力度,扩大队伍,提高指导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推广普及冰雪运动
1.培养青少年冰雪运动技能。各级教育、体育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积极落实国家“百万青少年上冰雪”和“校园冰雪计划”。加强对青少年的冰雪运动知识、技能培训,支持引导我市各冰雪场馆或冰雪运动俱乐部,开展冰雪体育课程。与各高校联合,利用现有的冰雪运动环境、冰场设施,促进冰雪运动在幼儿园、中小学、大学的普及与推广,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创建青少年冰雪运动俱乐部和青少年冰雪运动中心。支持学校与冰雪运动俱乐部合作开展冰雪运动课程或运动技能培训。
2.以迎接冬奥会为契机,深入实施“全运惠民工程”,开展丰富多彩冰雪全民健身活动。每年12月至下一年3月期间举办以冰雪运动为主题的“天津市民冰雪运动大会”系列活动。体育、教育、旅游等部门联合开展“滑冰体验进校园”、“市民冰雪运动嘉年华”等活动,在全市掀起百万市民上冰雪活动的热潮。有计划地举办滑冰赛、冰球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冰雪赛事,贯穿全年,形成长效机制。
3.以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为带动,打造京津冀冰雪运动健身圈。组织举办京津冀冰雪体验活动、滑冰、冰球邀请赛和青少年冬令营活动。举办具有天津特色、体育与旅游相结合的“天津国际冰雪节”品牌赛事活动,有计划地承接国际高水平冰雪运动专业赛事,引导支持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冰雪赛事活动。
(二)发展冰雪项目,增强竞技体育的发力点
1.围绕奥运、全运争光,筹备建立冰雪项目运动队伍,填补我市冰雪运动项目的空白,努力争取我市运动员参加2021年全国冬季运动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冰雪项目的比赛,并在部分项目取得优异成绩。
2.充分借鉴国内先进省市的成功经验,优化项目布局,明确重点项目,依托社会资源和冰雪场馆,组建我市滑雪、速滑队、花样滑冰、冰球集训队、轮滑集训队。并争取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支持,完善我市运动员参赛注册等相关事宜,争取尽快参加各类全国性的冰雪赛事活动。
3.巩固完善后备人才培养,构建冰雪项目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京津冀三地体育部门的沟通、合作,在共建共享专业训练基地资源、联合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组织青少年竞赛交流活动、不断壮大后备人才队伍等方面寻求更多深度合作,推动我市冰雪运动水平的总体提升,为我市冰雪队和国家队输送冰雪优秀专业人才。
(三)推动冰雪产业发展
1.重点推动冰雪健身休闲业。积极推动冰雪运动健身、冰雪场馆服务、冰雪运动培训、冰雪体育旅游等业态发展。利用原有的滑冰场加快发展冰球、冰车、冰壶等大众冰雪运动项目,利用蓟州区的户外滑雪场加快发展滑雪等大众冰雪运动项目。鼓励成立冰雪运动俱乐部,建设冰雪运动场地,打造品牌冰雪赛事。推动冰雪旅游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冰雪运动场地开发大众化冰雪旅游项目,建设融滑雪、登山、徒步、露营等多种健身休闲运动为一体的冰雪体育旅游基地。促进冰雪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供多样化产品和服务。
2.积极培育冰雪竞赛表演业。开发冰雪竞赛表演市场,促进冰雪赛事活动市场化运作。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冰雪赛事活动,支持具备条件的单位广泛举办冰雪赛事活动。引导培育冰雪运动商业表演项目,鼓励举办群众性品牌冰雪活动。
(四)加强冰雪场地设施建设
1.加快滑冰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建设公共滑冰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滑冰馆。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利用河、湖等水域资源建设天然滑冰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在冬季浇建冰场。鼓励在公园、校园、广场、社区等地建设可拆装式滑冰场。鼓励对旧厂房、仓库等进行改造,改建成滑冰场。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配建“全民健身工程”人造冰场。
2.加强滑雪场地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依托气候、地貌和生态等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滑雪场地。鼓励现有滑雪场完善场地配套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滑雪场进行改扩建增容,完善设施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3.鼓励冰雪乐园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公园、城市广场等公共用地,建设以冰雪游憩活动为主的室内外冰雪乐园,满足公众参与冰雪、体验冰雪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投入机制
健全财政对冰雪运动的投入机制,支持人才培养、公益活动等。鼓励符合条件的冰雪装备企业积极申请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冰雪运动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冰雪运动发展基金。鼓励以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群众性冰雪赛事。
(二)落实支持政策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相关政策。按照现行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冰雪场地的房产、土地符合体育场馆减免税条件的,可以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确保冰雪运动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鼓励保险机构围绕冰雪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引导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旅行救援类保险。
(三)保障用地需求
积极引导冰雪产业用地布局,按照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选址。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重点冰雪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应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修建冰雪运动场馆及配套的服务设施用地,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鼓励利用现有场馆设施建设冰雪运动设施,利用现有山川水面发展冰雪场地设施。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可按原地类管理,涉及土地征收的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对选址有特殊要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指标以外的重大冰雪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可按单独选址项目安排用地。对非营利性的冰雪运动项目专业比赛和专业训练场(馆)及其配套设施,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有偿使用,可以协议方式供地。
(四)培育市场主体
紧抓2022年冬奥会的有利时机,支持健身休闲、冰雪装备制造、竞赛表演、体育旅游及培训业发展,促进冰雪运动与健康、教育、文化、旅游、传媒等行业融合发展,支持打造一批优秀冰雪运动俱乐部、示范场馆和品牌赛事。鼓励建设冰雪运动场馆、组织各类冰雪赛事。鼓励国内外一流冰雪体育企业来津发展。加强对冰雪场地设施的安全监管,体育部门应定期对冰雪场地救护设施及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检查,质检部门要加强冰雪场地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引导保险公司根据冰雪运动特点开发冰雪场地责任保险、滑雪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冰雪场地设施财产保险等产品,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五)注重人才培养
健全冰雪人才职业标准和冰雪运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建立冰雪人才信息库,鼓励冰雪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提升冰雪体育服务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冰雪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学院设置和发展冰雪产业相关专业。发挥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社团俱乐部和企业等各类力量,充分利用多样化教育资源开展冰雪人才培养和培训,支持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技能培训,推动跨界合作,共同培养冰雪运动人才。加强冰雪人才的国际交流和培养。
(六)加大文化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介、官方网站、赛事活动、有奖征文、知识竞赛、宣传展览等,广泛开展冰雪运动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冰雪体育文化氛围。鼓励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对冰雪体育文化、冰雪运动健康知识和赛事活动的宣传和展示,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冰雪运动习惯和消费观念,积极参与冰雪运动。倡导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促进冰雪产业健康发展。
(七)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由市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建委、市旅游局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冰雪运动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研究推进冰雪运动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冰雪运动发展相关任务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好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