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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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2024年天津市关于实施体校改革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313C/2024-000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体育局
联合发文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体青少〔2024〕1号
主    题 :
体育\青少年体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2024年天津市关于实施体校改革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区体育部门、教育局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推进《天津市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将深化体校改革与促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和“双减”工作融合发展,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市体育局、市教委决定2024年继续在我市开展体校改革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工作,有关内容如下:

一、基本模式

(一)各区体育、教育部门以推进我市建设“排球之城”和“运动之都”为目标,至少选择6个体育项目,作为本区体校改革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的专项运动项目。

专项运动项目排球为必选项目;其他五个项目可以全部从田径、足球、篮球、游泳、体操、武术及冰雪项目中选择,或者从上述项目中选择3个,并结合区域、学校特色和实际另外选择2个项目。

(二)根据选定的专项运动项目,各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在每个项目中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至少1所小学和1所初中(共计至少6所小学、6所初中)组成共建单位,在广泛开展校园体育活动的基础上,组建学生运动队,开展课余训练,实现加强学校体育、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以及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发展的目的。

(三)为保障学生专项运动学习和课余训练有序衔接,各区在选择共建学校时,应优先选择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并充分统筹学区范围、训练场地、师资等因素。逐步推进形成在升学片区内,以共建学校为基础,辐射周边中小学,重点项目布局统一,特色项目发展可持续,资源充分整合的集团化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发展格局。

二、共建内容

(一)各区主动将共建与“双减”工作相融合,青少年业余体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服务于学校体育和课后服务工作。对于因场地设施等条件,不宜在学校开展的体育教学和业余训练,体育部门应主动协调、整合体育场馆等社会资源,为学校提供体育服务,拓展学校课后服务的空间。

(二)共建的学校应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体育工作,常年开展相应体育运动项目,具备一定的场地设施、师资队伍、经费投入等基础条件。学校体育开展的项目应具有“普及性、传统性、先进性”。

在推进学校体育特色发展、提升学校课后体育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共建学生运动队,义务教育的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分别具有至少20名稳定参加训练的学生运动员。学生运动队坚持常练常赛,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三)共建学生运动队教练员由青少年业余体校和学校共同研究选派,充分利用课后及节假日开展课余训练。

三、共建举措

(一)各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应整合各方的优秀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共享人才库,为学校选择体育服务师资力量提供服务。

(二)各区学校优秀教师应为体校管理人员、教练员进行学校体育教学方法培训。聘请体育教师的授课费可参照《天津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或各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区青少年业余体校与学校根据上述“基本模式”“共建内容”“共建举措”等相关内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分工责任、权利义务。

(四)体育部门加强各类体育资源整合,积极通过“体育服务配送”的方式,促进学校满足学生多样化的体育需求。

(五)体育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提升学校体育教师专业能力和训练水平,加强体育竞赛执裁组织能力。根据学校体育需求,积极为体育教师提供相关业务培训。聘请体育教师参加赛事执裁工作,并参照《天津市体育局体育竞赛经费开支标准办法》或各区有关规定,发放裁判员劳务费。

(六)体育部门积极开展青少年身体机能和专项技能测试工作,提高体育锻炼和课余训练的科学化水平,提升后备人才培养效益。

四、保障机制

(一)各区体育、教育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有效措施及实施办法。要将共建工作纳入“体教融合”举措的重要内容,积极创造条件,提升工作水平。积极挖掘典型案例、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各区体育部门在工作管理、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师资配备、训练保障、资格(能力)培训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政策支持。

(三)各区体育部门要根据市体育局《关于规范天津市区县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建设的办法》精神,不断完善本区青少年业余体校的机构建制,场馆设施、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四)各区教育部门要在训练保障、师资配备等方面与体育部门共同配合。

(五)体育部门将对共建工作给予专项经费的资助,并纳入“天津市青少年业余训练综合评估”范畴,根据《天津市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共建协议内容,确保补助经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助经费的保障效益。

(六)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同市级有关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和协会,加强对各区青少年业余体校的业务支持、指导和协调,构架起各级各类体校上下协同、横向联动、交叉整合的,合力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格局。

五、工作进度

(一)3月底前

1.各区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通过会签文件等方式,确定本年度本行政区体校改革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的专项运动项目和布局学校。

2.各区体校与布局学校签订共建协议,要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协同促进学校体育,提升课后体育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具体内容。根据共建协议内容,实施相关工作举措。

3.有序实施“体育配送服务”,开展专项运动项目的训练、竞赛及交流等活动。

(二)5月底前

各区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签发的相关文件、区体校与相应布局学校签订共建协议、《区体校改革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工作推进情况汇总表(例表)》及典型案例分别报市体育局训竞处邮箱wangting20@tj.gov.cn和市教委体美劳处邮箱sjwtmljyc@tj.gov.cn。

(三)12月底前

市体育局、市教委将对各区推进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将此项纳入“天津市青少年业余训练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有关资助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区体校改革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工作推进情况汇总表(例表)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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