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天津市 体育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313C/2025-0000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体育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体宣〔2025〕1号
主    题 :
体育\群众体育;体育\竞技体育;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体育产业;体育\体育文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试行)》《2025年天津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市体育局制定了《2025年度天津市体育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体育局

                                                                                                          2025612



2025年度天津市体育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试行)》《2025年天津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体育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本市体育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现制定2025年度天津市体育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和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为主线,通过全面、系统的监督,规范体育部门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水平,为天津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监督内容

(一)加强对执法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督

1.贯彻落实《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总体情况(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重点工作)。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情况(是否推进检查事项双透明,公示行政检查主体和行政检查事项、是否按照事项分别制定涉企行政检查标准并公示,是否严格执法处室制定涉企行政检查标准,是否做好检查方式双随机)。

3.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行政执法情况)。

(二)加强对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的监督

1.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和人员保障等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行政执法经费和人员力量投入不足等情况)。

2.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存在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情况,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情况)。

3.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安排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是否存在未依法暂停、收回或者注销行政执法证件等情况)。

4.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情况(是否存在执法主体不适格、超越执法权限、执法程序违法等情况)。

5.执法决定公平性情况(是否存在对相同或者类似的违法行为作出显著不同执法决定等情况)。

6.其他影响行政执法合法性、适当性的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在市级体育行政部门编制的体育类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基础上,推进区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认领工作,强化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应用,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化调整、清单化管理。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探索在体育行政执法领域建立健全京津冀统一规范的行政裁量权基准,推动相同或者相近事项处理结果基本一致。制定涉企行政检查年度计划。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规范体育部门涉企行政检查。

(二)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年内完成体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1次的执法培训,做好行政执法证考试组织和执法证审核工作,切实把好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做好相关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和后续管理工作

(三)组织行政执法评查评议

开展本市高危体育项目行政许可领域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评查行政许可执法案卷的合法性、合理性、文书规范性以及行政执法有关制度落实情况,并通报评查结果、督促问题整改。

四、监督方式

(一)监督检查采取调阅材料、实地调查、明察暗访、调研座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将邀请局机关相关处室、局法律顾问、第三方评估机构等进行联合监督检查,提高监督实效。

(二)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三)各相关单位要对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持续开展自查整改,并做好接受监督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执法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四)各相关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存在违法或者不当情形的,市体育局将依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督促有关单位自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