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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关于征求《天津市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的措施》修改意见的公告

来源: 天津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发布时间: 2021-03-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加快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促进新时代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体育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天津市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的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9日。此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体育局提出,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意见建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8号

  联 系 人:张帆,电话:022-23123975。

  附件:《天津市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的措施(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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