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体育系统共同努力下,我市体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显著成效。各级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体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学法、懂法、用法水平明显提高,有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体工作。为做好我市体育系统今后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津党发〔2016〕15号)、《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全国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体政字〔2016〕85号),结合我市体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十三五”时期体育改革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体育工作实际相结合,围绕重点、突出特色,为推进体育强市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不断开创美丽天津建设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深化依法治理工作,体育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意识明显增强,全市群众体育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体育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在全市体育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全面实施《天津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利用体育活动、赛事、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执法监督平台公众开放日等时机,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回应群众关切,在法治宣传中服务群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体育权利。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特别是针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行政执法人员、领导干部、社会群众等人群,采取分类实施的方法,增强普法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体育事业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法治融入体育工作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依法办事和党内法规建设运用各个环节,引导各级体育部门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善于利用传统和现代媒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影响,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体育系统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学习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体育系统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系统学习以体育法为核心的体育行业法律法规,拓展学习民法、刑法、行政法、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和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在传播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树立“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体育系统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体育系统宣传党内法规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体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相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大家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体育文化融合发展。发掘和传承天津历史上法治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代法治精神和法治实践相融合,利用国家宪法日、群众体育活动、民族体育运动、各类赛事等契机,宣传体育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把法治元素纳入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中,在各单位、体育场馆宣传橱窗和电子显示屏宣传体育法治文化。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体育发展的基本原则,深化体育行政部门、基层直属单位和行业协会依法治理,推进各级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各级依法治体水平。发挥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体育类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加强体育类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培育体育行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体育人员思想道德水平。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体育行业法治化水平,发挥行业规范、社会团体章程等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探索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
三、对象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组织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必修内容,把尊法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继续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加强录用、招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察测试。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职宣誓、带头讲法、旁听庭审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制度。
(二)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大公务员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和新颁布修改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学习。加强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公务员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会不会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开展行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特点,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项目管理人员、体育社团工作人员、体育经营单位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四、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本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落实该规划的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9月底,各单位将落实规划具体措施报市体育局政策法规处。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年。各单位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市体育局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自查,并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天津市政府相关部门检查。
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市体育局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迎接国家体育总局和天津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加强宣传工作,积极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市体育局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年度考核、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按规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向市法建办推荐典型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健全普法宣传责任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各社团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承担对内部人员、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在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体育工作特点和特定群体法律需求,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各级党组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
(三)健全法治宣传创新机制。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工作大局、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创新方式方法和载体阵地,利用集中教育学习开展普法活动,利用群众体育活动、体育赛事开展普法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刊物、局官网、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推送普法内容。
(四)健全法治宣传联动机制。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体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体育行业、社会领域延伸。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广泛开展体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全民健身日、免费国民体质检测日等时机,开展主题鲜明、内容突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体育系统人员依法治体能力,增强全市群众体育法治观念。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党组织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工作总体筹划,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各级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和工作职责,建立完善例会、信息报告反馈等制度,落实一把手责任制。
(二)加强工作指导。市体育局受国家体育总局和市法建办等单位检查指导,指导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和直属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并报上级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市体育局加强分类指导,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市体育局官网和社会媒体,扩大普法活动影响力和实效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制部门、执法部门和基层单位法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法律培训,鼓励法治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在职法律学历教育,全面提高法治工作人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法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和直属单位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体育社团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正常开展。要积极聘请法律专家、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加强理论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运动队,围绕大家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要组织领导学者、专家教授、顾问律师,广泛开展理论研讨、座谈和观摩活动,深入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特点规律,自觉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新。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