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天津市体育局“三定”规定的通知》(津党厅〔2018〕167号)通知精神,经2019年1月18日市体育局第4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9个内设机构工作人员作出任免安排:
(一)办公室(审计处)
白戈瑞同志任办公室(审计处)主任(处长);
司茂郁同志任办公室(审计处)副主任(副处长);
张伟谊同志任办公室(审计处)二级调研员;
王勇强同志任办公室(审计处)四级调研员;
韩友江同志任办公室(审计处)一级主任科员;
张莹同志任办公室(审计处)四级主任科员。
(二)组织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陈茉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处处长;
穆贵年同志任组织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赵军强同志任组织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赵星光同志任组织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刘飞同志任组织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栾志才同志任组织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陈珊同志任组织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李玲瑜同志任组织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丛煦鸿同志任组织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三)宣教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雷静同志任宣教法规处(执法监督处)处长;
高胜芳同志任宣教法规处(执法监督处)三级调研员;
冷雪同志任宣教法规处(执法监督处)三级调研员;
王笛同志任宣教法规处(执法监督处)一级主任科员;
周艳玲同志任宣教法规处(执法监督处)二级主任科员;
马利强同志任宣教法规处(执法监督处)三级主任科员。
(四)群众体育处(政务服务处)
柴寿未同志任群众体育处(政务服务处)处长(试用期从2018年9月起算);
张仲强同志任群众体育处(政务服务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王浩宇同志任群众体育处(政务服务处)三级调研员;
王志强同志任群众体育处(政务服务处)四级调研员;
张帆同志任群众体育处(政务服务处)四级调研员;
郭雨薇同志任群众体育处(政务服务处)一级主任科员;
于文倩同志任群众体育处(政务服务处)四级主任科员。
(五)训练竞赛处(青少年体育处)
王峥同志任训练竞赛处(青少年体育处)处长;
魏军同志任训练竞赛处(青少年体育处)四级调研员;
王庭同志任训练竞赛处(青少年体育处)一级主任科员;
刘凤杰同志任训练竞赛处(青少年体育处)四级主任科员;
张钟文同志任训练竞赛处(青少年体育处)四级主任科员。
(六)体育产业处
张劲松同志任体育产业处处长;
齐忠山同志任体育产业处一级调研员;
王树业同志任体育产业处四级调研员;
张琦同志任体育产业处四级调研员;
李龙凯同志任体育产业处四级主任科员。
(七)计划财务处
赵凤云同志任计划财务处处长;
于振洋同志任计划财务处三级调研员;
李德辉同志任计划财务处一级主任科员;
霍旭娜同志任计划财务处二级主任科员。
(八)人事处
张铁成同志任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孙津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段玉喜同志任人事处一级调研员;
孟胜飞同志任人事处一级主任科员;
王杰同志任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
刘悦同志任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
(九)巡察工作办公室
高勇兵同志任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从2018年8月起算);
文晶同志任巡察工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王晖同志任巡察工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以上同志原内设机构行政职务按新“三定”规定,自行免除。
中共天津市体育局委员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