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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体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6-03-22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人任副组长,办公室、群体处、训竞处、青少处、体育经济处、法规处、人保处、组织处、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3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天津市体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围绕体育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体育工作中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保证公开的真实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建立了《天津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建立了政府信息员队伍,并请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专家进行了培训。每天由专人负责登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后台进行维护。2015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数为80多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事项共200多件,答复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共49件。22件带文号的公开信息,都按要求已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图书馆和天津市档案馆三个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寄送纸质公开文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培训人员达60人次。在继承和巩固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多措并举规范和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要进一步拓展,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今后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完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规范本局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服务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后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www.tjzfxxg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8号,邮编:300051,电话:022-23302434,电子邮箱:styjbgs@163.com)。

 

 

 

 

2016年3月22日

(联系人:叶纯颐  联系电话:2330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