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乒乓球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天津市河东区金赫乒乓球运动馆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1日至2日在河东区八纬路100号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五、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年龄组别
18-24岁组(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25-29岁组(1995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30-39岁组(1985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
40-49岁组(1975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出生)
50-60岁组(1964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
七、参赛资格与健康:
(一)健康和年龄规定:
经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年龄以到2024年上限年龄的所在年份的1月1日起至下限年龄所在年份的12月31日(比如 18-60岁,指196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件为准。
(二)运动员身份
本市运动员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本人就职单位(就职1年以上,从2024年3月1日前计算)或学籍所在地(以参赛时学籍为准)参赛。长期居住地以本人房产证、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从2024年3月1日前计算)为依据,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满1年,从2024年3月1日前计算)为依据。
(三)有下列专业运动员经历之一者,不得参赛:
1.在全国优秀运动员注册系统有过注册记录的乒乓球运动员;
2.在国际乒联有过注册记录的乒乓球运动员;
3.参加过国际乒联、亚乒联盟等授权或主办的乒乓球职业赛事的运动员。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022)》及国际乒联最新修改内容;
(二)抽签
比赛不设种子,随机电脑抽签分组。
(三)比赛办法
1.根据比赛报名人数有组委会在领队会上公布采取单淘汰赛形式或先分组循环后淘汰赛形式。
2.比赛采用3局2胜11分制。
(四)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随时携带有效证件,供裁判员随时查验。
九、报名:
(一)规定项目报名资料
1.代表户籍所在地参赛的:提交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和户口本扫描件(或复印件)。
2.代表本市学籍参赛的:提交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和学籍证明复印件。
3.代表长期居住地参赛的:提交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和房产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居住证复印件,如提供居住证,还需提交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
4.代表行业或者单位参赛的:提交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和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企业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
(二)各参赛队或参赛运动员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报名表发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赛事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512287368
报名邮箱:ttta2022@126.com
(三)报名表无有效联系电话视为无效报名。
(四)所有报名经审核确认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关注邮箱回复信息进微信群。
十、录取名次
(一)各组别单打录取前八名。
(二)各组别单打前四名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现场确认代表天津参加在内蒙古呼和浩特(暂定)举行的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华北区)乒乓球比赛。
十一、比赛器材
(一)比赛球台:经批准的乒乓球台
(二)比赛用球:729新材质白色 40+三星球。
十二、领队会
领队会时间定于5月26日腾讯视频形式进行,参赛运动员须准时参加。
十三、技术官员
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天津市乒乓球运动协会选派
十四、申诉
必须在比赛结束后 30分钟内按照规则规定有权申诉的人,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运动员本人签字的《申诉报告书》 (附相关材料),并交纳500 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作为竞赛补充经费。
十五、其它事宜
(一)参赛运动员免收报名费;
(二)参赛人员交通和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自理。
十六、本规程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进行修改、解释和补充。请参赛运动员关注“天津市乒乓球运动协会” 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赛事信息及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