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篮球运动协会
中体场馆运营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5年5月1日至5月18日,在武清区体育中心举行。
(注:5月1日至5日连续比赛日,5月10日、11日、17日、18日为比赛日)
三、竞赛项目
篮球
四、竞赛组别与年龄
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以上各组别均设男子篮球、女子篮球项目。
五、参赛单位
以各行政区为单位参赛。
六、运动员(队)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符合2025年天津市青少年(儿童)篮球项目运动员年度注册资格。
(二)符合项目参赛组别及年龄规定,运动员年龄以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为准。
(三)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须提供赛前三个月内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心电图为必检项)。
(四)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或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内注册为非天津市运动员的,不允许报名参赛。
(五)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在参赛时间(包括赴赛场往返路途中)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非因赛事组织者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其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六)为严肃比赛纪律,杜绝一切违纪行为。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认真审验运动员(队)的参赛资格,经查实违反参赛资格相关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进行递补。如有违纪行为者,将对有关单位、教练员、运动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参赛办法
(一)以行政区为单位组成各组别参赛代表队,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报名及参赛工作。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经报名审核后,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承办单位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相关问题投诉举报。
(三)领队会或赛前技术会议确定最终12名参赛运动员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因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经确认并由裁判长签字;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须在赛前3个工作日向承办单位递交书面材料并经批准。参赛运动员(队)如无故弃权,将取消该运动员(队)在本次比赛中已取得的所有成绩。
(四)比赛检录前2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进行证件、服装等有关检查,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五)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或证明资料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赛事组织人员、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队医等)凭参赛证件或相关标识入场;非参赛人员进入比赛场馆按场馆有关入场或观赛规定执行。
(七)领队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加盖本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名表》(报名系统下载)、《运动员实时学籍证明》(注:学籍证明上须注明开具日期,公章压盖在日期上,日期要求为2025年4月及以后为有效,)、《运动员(健康)体检报告证明》、《参赛资格承诺书》(附件1)、《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2)、《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附件3)原件,《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复印件等有关要求材料,否则不予参赛。
(九)各参赛单位各组别的每支参赛代表队须缴纳1000元赛事保证金,如无违反赛风赛纪及其他比赛规定行为,比赛结束后将保证金退还。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根据参赛队伍数量情况,采用不同赛制进行。每个竞赛组别参赛队伍多于8支(含)时,采取分组单循环和交叉名次赛赛制,比赛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半决赛、决赛,通过名次赛排列出前八名;少于8支时,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排列各队名次。
领队会(技术会议)确认或实际上场参赛运动队不足9支的组别,该组别运动员不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二)竞赛规则
1.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及本次比赛规则规定。
2.每场比赛分为四节,甲组、乙组比赛每节10分钟;丙组比赛每节8分钟;每一个加时决胜期时间为 5 分钟。甲组、乙组比赛采用净时间,丙组比赛采用毛时间。
3.比赛期间的罚球、暂停,按规则规定停止比赛计时钟。在第四节及每一决胜期比赛最后2分钟内,按规则规定停止比赛计时钟。
4. 每场比赛第一、二节之间休息2分钟;第三、四节之间休息2分钟;第二、三节之间休息5分钟。第一、二节共有2次暂停;第三、四节共有3次暂停;每个决胜期有1次暂停。
5.单循环赛名次排列方法
根据胜负积分排列各队的名次。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因弃权告负得0分,按各队比赛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个队积分相同,按两个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三个队(或三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其排名顺序依次为:
(1)同积分球队之间的胜负关系
(2)同积分球队之间的净胜分
(3)同积分球队之间的总得分
(4)同积分球队组内的净胜分
(5)同积分球队组内的总得分
(6)都决定不了,最后采用抽签的方案
6.特殊规定
(1)每场第一、二节比赛必须采用全场紧逼防守(包括全场人盯人紧逼防守或全场区域紧逼防守),否则将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第三、四节比赛不做规定。
(2)每场第一、二节比赛按5分钟分成上下两个时段,下时段比赛是上时段的延续。每队12名队员前两节需分为A、B两组,每组6名运动员,队员不可重复。当第一、二节比赛进行到计时钟显示还剩05:00后的第一次死球时(避开罚球时刻,可在进球时刻停表),由记录台发出信号,提示双方同时换人。经临场裁判员同意鸣哨后,两队B组球员替换A组球员上场。由换人时拥有球权的球队,掷界外球继续下时段的比赛。(丙组每节比赛8分钟,第一节、第二节按4分钟分成上下两个时段,换人要求同上)
(3)当某队运动员如因比赛受罚、受伤或生病使参赛运动员不足10人且不少于8人时(受伤、生病运动员需提交医院证明),替换上场的第二组运动员所缺人员由对方参赛队的教练员从第一组运动员中指定1至2名运动员补充上场;少于8人则不进行比赛,该场比赛判负,比分按0:20计算。
7.按竞赛日程比赛开始时间,超过15分钟未到的参赛队视为弃权,比分按0:20计算。
8.按竞赛日程比赛开始时间,教练员未到场的球队不进行比赛;超过15分钟教练员未到场的球队,该场比赛视为弃权,比分按0:20计算。
9.在赛事期间出现两次弃权情况的队伍,将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三)场地器材服装
1.比赛场地和器材由办赛方提供,符合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竞赛规则的场地器材标准及要求。
2. 甲组、乙组男子使用7号比赛用球,女子使用6号比赛用球。丙组男子女子均使用5号比赛用球。
3.每队需备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各一套,竞赛日程中队名列前队为主队,主队应穿着浅色队服(白、黄等);竞赛日程中队名列后队为客队,客队应穿着深色队服(蓝、黑等);经涉及比赛的两支球队双方同意,可以互换队服颜色。
4.球员号码应使用 0、00 和 1-99 号,且号码清晰。运动员上场比赛、赛前练习着装方面应穿着统一的篮球运动常规服装,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实际上场参赛队按成绩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实际上场参赛不足9队(含)减1录取名次,参赛不足3队取消该项比赛。
(二)获得比赛名次的运动队,在12名最终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中,且出场比赛的运动员方可获得成绩证书。
(三)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本次比赛参赛运动员达到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最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篮球项目规定的成绩和要求,可以授予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最新标准要求见附表。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
(一)竞赛所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名单,经主办单位同意,由天津市篮球运动协会选派。
(二)裁判人员名单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裁判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承办单位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
十一、申诉、仲裁
(一)如有抗议,须在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参赛队队长立即通知主裁判提出球队抗议要求,并在记录表上签字。
(二)赛后60分钟内,提出抗议的参赛队领队必须对抗议给出签字的《申诉报告书》书面确认材料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
(三)申诉成功,申诉费退回。申诉失败,申诉费不予退还。
(四)主裁判在收到申诉原因的文件后,应用书面报告向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陈述导致该申诉的事件情况。
十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报名及参赛工作。通过 “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报名。
1.各参赛单位各组别报名参赛代表队数量不限。
2.各参赛队领队1名,负责本次比赛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3.各参赛队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1名,须有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每名教练员仅限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并由参赛单位审核资格方可报名。
4.各参赛队队医1名。
5.各参赛队运动员:各组别参赛代表队限报名参赛运动员10至16人。参赛运动员报名确认成功后,参赛代表队在赛前领队会(技术会议)确认12人上场运动员名单。
每名参赛运动员仅能代表一支参赛代表队参加比赛,仅能报名参加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比赛通过“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报名,未在平台注册的运动员需先进行用户身份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平台身份注册网址为:http://qsn.ty.tj.gov.cn
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qsn.ty.tj.gov.cn:86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日8:00 至4月11日17:00
2. 报名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平台报名系统接收到的参赛报名单位上报的最后一稿的信息数据为准。无特殊情况,纸质版报名表(无论盖章与否)仅作为办赛单位报名留档资料,报名信息以平台报名系统数据为准。
3.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赛事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未按报名要求填报的报名表,视为无效并删除处理。
(三)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各参赛单位参赛有关经费自理。
十三、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各参赛队须签订《赛风赛纪责任书》和《反兴奋剂责任书》。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四、因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赛事方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五、本竞赛规程由承办单位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穆老师 常老师
联系电话:68163296 电子邮箱:tjlqzxjsb@163.com
附表
赛事类型级别: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篮球锦标赛、冠军赛
组别 |
一级运动员 |
二级运动员 |
三级运动员 |
要求 |
甲组 |
第1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7名运动员 |
第2-3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5名运动员。 第4-8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3名运动员。 |
各小项须至少有9队上场比赛 “达到上场要求”是指运动员累计上场时间须达到所在队伍比赛总时间20%以上,且累计获胜贡献水平达到该赛事前80%。 累计获胜贡献水平计算方式须按照中国篮球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 |
乙组 |
第1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4名运动员 第2-3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2名运动员 |
第4-8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2名运动员。 |
赛事类型级别:省级综合性运动会(篮球项目)
组别 |
一级运动员 |
二级运动员 |
三级运动员 |
要求 |
甲组 |
第1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7名运动员 |
第2-3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5名运动员 第4-8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3名运动员 |
各小项须至少有9 队上场比赛 “达到上场要求”是指运动员累计上场时间须达到所在队伍比赛总时间20%以上,且累计获胜贡献水平达到该赛事前80%。 累计获胜贡献水平计算方式须按照中国篮球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 |
乙组 |
第1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4名运动员 第2-3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2名运动员 |